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中山市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消费工作部署,以扩大消费、服务民生为导向,以消费载体建设为基础,以公共服务完善为保障,营造消费“白”加“黑”氛围,全新打造“香山夜韵”夜间促消费品牌,打造食、游、娱、购、体、展、演于一体的特色夜经济,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层次夜间消费需求,现就促进夜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筹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夜间营商环境,培育一批以特色餐饮、时尚购物、文化体验、体育健身为主题的夜经济聚集区,进一步提升夜经济对消费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我市夜经济繁荣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夜经济规划布局。按照市级统筹、镇街实施的思路,坚持规划引领,市级层面围绕主城区重点商圈,集聚打造城区夜经济核心区;镇街层面因地制宜培育本地夜间经济集聚区。依托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山市特色商业街(区)、本地步行街、国家、省及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引摊入市”的规范夜市、镇街推荐的其他符合夜经济聚集相关要求的区域,全市择优打造不少于20个夜经济聚集区,三年内认定不少于3个中山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夜中山”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街)
(二)规范夜经济发展。在不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水域环境、正常交通和群众生活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大型商圈、步行街、大型品牌商贸企业等用地红线退让范围,在夜间规定时间段利用餐车、摊位、快闪店等方式经营,有序开展户外销售。通过“引摊入市”,按照“统一规划布置、统一摊位样式、统一规范管理”模式,打造一批规范夜市。依托大型商圈、步行街、美食街区,利用重要节假日时点,联动举办促文化旅游消费主题活动,促进文商旅体跨界融合,提升夜间经济活力,对符合条件的夜经济聚集区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城管和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
(三)提升夜经济消费。依托现有的大型商圈、美食街区、规范夜市和美食创业集市,建设“一镇一美食街”,吸引广大市民和游客品尝特色餐饮。鼓励大型商圈和特色商业街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购物、餐饮、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等夜间消费活动。鼓励餐饮企业、特色店铺、网红店、酒吧等推出特色活动,形成长期的饮食文化活动,打造出多个市民夜间美食消费的去处。打响“香山之夜”文化品牌,鼓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延时或优化夜间开放时间,举办展览、展演等夜间公共文化活动。支持文艺院团加大夜间演出力度,利用现有及有条件的演出场馆,打造夜间演艺品牌。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出夜间特色休闲娱乐项目和夜游精品线路,提升夜间城市文化活跃度,激活夜间文化旅游消费。丰富夜间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鼓励公共体育健身设施24小时开放,鼓励体育健身服务单位延长营业时间,加大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培训、运动康复等夜间体育健身项目供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四)丰富夜间户外体验场景。推进城市街景装饰、夜间标识、景观小品、灯光设施、休闲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根据重大活动、节日宣传及景观环境布置的需要,适当组织灯光秀、烟花汇演等夜间体验项目,为市民营造户外观景体验场景。鼓励商圈、步行街进行改造。鼓励开展旅游业态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打造包含夜间主题消费在内的消费场景,增强体验互动性,提升消费品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街)
(五)支持连锁商业网点建设,提升夜生活便利度。支持品牌连锁店发展,对符合条件并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统一价格、统一收银、统一配送”的直营社区商业连锁化便民设施及网点在提高连锁商业质量、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方面给予资金扶持。鼓励有条件的网点布局24小时便利店,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激发社区商业活力,提升夜生活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推动电商直播等新业态发展。以“电商直播带货”为突破口,推动电商直播等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利用电商直播全天候带货特点,推动以“用户体验+视频分享”等形式,促进电商直播与夜经济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打造精美乡村线路,激活乡村消费夜经济。提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批乡村夜间休闲精品路线,推介一批特色民宿,对符合条件的特色民宿给予资金奖励,提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激活乡村消费夜经济。(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八)优化夜间出行交通保障机制。根据夜经济聚集区停车需求,完善交通停车系统建设,在条件具备路段适当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加大夜间停车位供给,改善夜间停车环境和秩序。鼓励在节假日适当延长公共交通运营时间。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持续加强夜经济集聚区周边的夜间车辆调配。在夜经济消费时段为市民定向派发打车券。(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九)加强全媒体宣传服务。统筹夜间经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的商业、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娱乐休闲、大型赛事活动以及交通设施运营保障等信息,编制《中山夜经济消费攻略》,线上线下联动,便利夜间消费。鼓励各镇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渠道,加大辖区内夜演、夜娱、夜游、夜宴、夜购、夜读、夜宿、夜健等夜间重点、特色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媒体、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夜间消费活动品牌营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夜间消费市场监管。加强夜间消费安全环境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执法巡查,坚决打击不诚信经营、欺客宰客等行为,保障商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维护正常夜间交通秩序,对影响通行的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各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