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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4-02-07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附件

中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区域

名称

区片编号

区片综合地价(万元/亩)

区片范围描述

合计

土地

补偿费

占比

安置

补助费

占比

中山市

1

16.81

5.04

30%

11.77

70%

石岐街道(民族社区、迎阳社区、博爱社区、东明社区、湖滨社区、民权社区、凤鸣社区、太平社区、仙湖社区、民生社区、悦来南社区、莲新社区、桂园社区、宏基社区、莲员社区、康华社区、大信社区、莲兴社区、东港湾社区)、火炬开发区(张家边社区、博凯社区、联富社区、六和社区、城东社区、海滨社区、中山港社区)、西区街道(长洲社区、后山社区、西苑社区、烟洲社区、彩虹社区、广丰社区、沙朗社区、隆平社区、隆昌社区)、东区街道(起湾社区、东裕社区、桃苑社区、竹苑社区、夏洋社区、花苑社区、桥岗社区、长江三溪社区、齐富湾社区、新鳌岭社区、远洋社区)、南区街道(城南社区、良都社区、北溪社区、马岭社区)、小榄镇(新市社区、沙口社区、北区社区、联丰社区、盛丰社区、九洲基社区、永宁社区、东区社区、西区社区、竹源社区、埒西一社区、绩东一社区、绩西社区、绩东二社区、宝丰社区)、南朗街道(翠亨新区起步区)、沙溪镇(汇源社区、濠涌村、龙山村、虎逊村、中兴村、沙溪村、康乐村、龙瑞村、云汉村、乐群村、龙头环村、圣狮村、象角村、港园村、涌头村、涌边村)、小榄镇飞地(利生社区飞地)

2

13.60

4.08

30%

9.52

70%

大涌镇(安堂社区、岚田社区、大涌社区、南文社区、青岗社区、兴涌社区、石井社区、全禄社区、起凤环社区、叠石村、旗南村)、港口镇(群乐社区、胜隆社区、群众社区、石特社区、西街社区、民主社区、港口社区、下南村、中南村)、南朗街道(南朗社区、横门社区、南朗村、榄边村、关塘村、白企村、翠亨村、华照村、崖口村、龙穴村、左步村、冲口村、濠涌村、大车村、泮沙村)

3

12.00

3.60

30%

8.40

70%

三乡镇(圩仔社区、前陇社区、南龙社区、西山社区、平南村、岗泉村、塘敢村、古鹤村、新圩村、茅湾村、白石村、桥头村、大布村、雍陌村、乌石村、平岚东村)、古镇镇(古镇社区、海洲村、古一村、古二村、古三村、古四村、六坊村、七坊村、冈东村、冈南村、曹一村、曹二村、曹三村)、东凤镇(东兴社区、东海社区、伯公社区、民乐社区、小沥社区、同安村、安乐村、和泰村、穗成村、东和平村、吉昌村、永益村、东罟步村、西罟步村)、南头镇(穗西社区、南城社区、北帝社区、民安社区、滘心社区、将军社区)、黄圃镇(三社社区、永平社区、新糖社区、文明社区、兆丰村、吴栏村、横档村、马安村、团范村、大雁村、鳌山村、新地村、大岑村、石军村、新沙村、镇一村)、横栏镇(西冲社区、横西村、宝裕村、新丰村、六沙村、五沙村、三沙村、贴边村、新茂村、裕祥村、横东村)

4

10.85

3.25

30%

7.60

70%

小榄镇东升片区(东升社区、高沙社区、同茂社区、利生社区、裕民社区、同乐社区、兆龙社区、东城社区、胜龙村、新胜村、益隆村、坦背村、白鲤村、太平村)、三角镇(中心社区、高平村、东南村、三角村、结民村、光明村、沙栏村、蟠龙村)、坦洲镇(坦洲村社区、合胜社区、安阜社区、同胜社区、十四村社区、七村社区、金斗社区、群联村、新合村、裕洲村、永一村、永二村、联一村、新前进村)、五桂山街道(五桂山社区、龙石村、南桥村、长命水村、桂南村)、小榄镇飞地(永宁社区飞地、新市社区飞地、绩西社区飞地、东区社区飞地、绩东一社区飞地、西区社区飞地、竹源社区飞地)

5

8.80

2.64

30%

6.16

70%

民众街道(民众社区、多宝社区、浪网社区、新伦村、民平村、新平村、沙仔村、锦标村、义仓村、裕安村、新建村、接源村、沿江村、群安村、上网村、浪网村、新平四村、东胜村、三墩村)

6

6.88

2.06

30%

4.82

70%

阜沙镇(阜圩社区、牛角村、上南村、卫民村、阜东村、罗松村、阜沙村、大有村、丰联村)、板芙镇(板芙社区、广福村、禄围村、金钟村、里溪村、深湾村、白溪村、湖洲村、板芙村、板尾村、四联村)、神湾镇(神湾社区、宥南村、神溪村、海港村、竹排村、外沙村)

  注:1.全市不设定农用地地类调节系数;

  2.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3.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