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粤环办函〔2018〕111号),请你们按照推荐要求选取先进技术项目进行申报,并将有关申报材料(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需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和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于5月4日前径向报送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收集审核。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粤环办函〔2018〕111号)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6日
学会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长虹华庭二楼201-206a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凤迎,88791186
附件下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粤环办函〔2018〕1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