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产权保护的专项清理工作,诚邀相关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对法制局提供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自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
2.根据审查意见出具清理结果统计表;
3.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及完成其他附随性工作。
二、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参与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合作的良好信誉;
3.具有业务素质精良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人员;
4.律师事务所需纳入中山市市、镇(区)单位定点采购项目法律服务供应商名录。
三、报价要求及提交的材料
(一)意向单位参与报价需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报价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 报价函及服务方案;
2. 供应商的基本简介;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报价供应商为劳务费、税费及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服务方案需列明工作构思以及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参加项目的人员安排、本机构相关资质证明和业务情况。
四、预算安排、报价时限、供应商数量及确定标准
1.请意向单位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报价材料一式两份送达中山市法制局法制科1213室(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并将电子版(扫描盖章版)同步发送到市法制局邮箱fzjgsk@163.com。 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2.市法制局将根据报价和实际情况择优选择1家单位作为委托清理单位。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213室,邮编:528403,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760-88328992。
中山市法制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