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在中山市港口镇马大丰村,91艘涉渔“三无”船舶被集中拆解销毁,该过程由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执法人员全程监督。
涉渔“三无”船舶被集中拆解销毁现场。南方+ 叶志文 拍摄
南方+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来,支队共组织开展5次涉渔“三无”船舶现场拆解行动,已拆解涉渔“三无”船舶239艘,此次拆解销毁行动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什么是涉渔“三无”船舶?据介绍,涉渔“三无”船舶是指非法改造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并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船舶,存在质量风险、违规操作等问题,安全隐患极大;其导致的粗放式无序捕捞行为,对正常生产秩序和渔业资源造成破坏,影响渔业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91艘涉渔“三无”船舶被集中拆解销毁。 南方+ 叶志文 拍摄
本次被销毁的91艘船舶,是该支队2023年8月前在中山市辖区内查获的,已按相关规定完成公告、审批、拍卖程序,此次正式移交出库,进行现场拆解销毁。
在现场,支队执法人员按照“全拆解、不可逆、可追溯”原则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拆解销毁,全过程进行记录,建立完整拆解工作台账,确保整批船舶彻底拆解,不再流入市场。
“这些船舶基本上是通过日常河道、河面巡查以及群众举报进行查扣的。我们大力度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目的是保障渔民安全和渔业经济的有序发展。”中山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喜光说。
涉渔“三无”船舶被集中拆解销毁现场。南方+ 叶志文 拍摄
张喜光表示,执法支队一直坚持重拳打击非法捕捞、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2023年10月30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中山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为此,支队进一步加大了对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这次集中销毁活动,也是为了对非法捕捞者给予震慑和警示。
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11日,支队共出动执法船艇977艘次,执法人员5969人次,检查船舶1904艘,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78艘;办结在渔业船舶上工作未持有渔业船员证书、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等违法行为案件35宗,累计罚款56.2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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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可没收渔具、渔船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