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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中山市农业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0-05-21 分享: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更好的发挥农业科技专家库专家的作用,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发展,规范农业项目管理,推进农业支农项目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管理,我局决定对专家库成员进行更新,对所有入库人员全部进行重新登记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能够承担评估、评审和咨询及现场考查等工作;

  3、熟悉所属技术领域和行业的生产与经济发展状况,熟悉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和政策;

  4、具有农业系列专业,包括农学、植保农药、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保鲜、水产养殖、畜牧兽医、农作物、农业经济管理、园艺、信息管理、林学、水利工程、会计等专业。

  二、各类专家的具体条件

  专家按来源划分为三类:一是来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非农事业单位类;二是来源农业企业;三是来源农业行业管理服务部门。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非农事业单位类: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对本专业技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承担过本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在主要期刊上发表论文。

  (二)农业企业类:

  1、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在专业技术领域或管理岗位具有实践经验或精湛的专业技能,承担过中山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在解决本行业生产或科研难点方面取得公认的成绩;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8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或副高以上职称。

  (三)农业行业管理服务部门:

  1、熟悉农业行政管理,熟悉并掌握国家、省和我市农业生产、农业产业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动态、熟悉农业生产、农业质量安全等专业技术知识;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承担过中山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对所从专业学科领域有较深入研究并取得成果,或在解决本专业生产或科研难点方面取得公认的业绩和成果;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或副高以上职称。

  三、专家享有权利

  1、有权对评审项目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2、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审活动;

  3、对评审活动中的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有权拒绝在评审意见上签字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或有关部门举报;

  4、对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规定获劳务报酬。

  四、入库专家职责

  1、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和科学公正的态度,按要求完成评审任务;

  2、根据要求,按时参加评审活动或学术交流,严守纪律,客观地提出评审意见;

  3、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严格保守国家、申报单位的秘密;不得在评审活动前公开本人参加活动的身份或透露其他参加活动的专家名单、活动内容等;

  5、自觉遵守项目管理的回避制度;

  6、及时通报本人变更的信息。

  五、申请入库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经我局审查符合资格的,纳入我市农业科技专家库,并进行公示。

  (二)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

  1.《中山市农业科技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相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3.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个人申请者可以自行填写申请表向我局提出申请;各单位可对符合入选条件的专家进行直接推荐,并由专家本人填写申请表。

  六、专家库管理

  我局对专家库的入库专家进行备案管理,入库专家颁发《中山市农业科技专家库专家证书》,并在《中山市农业农村政务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入库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凡出现项目评审有重大失误或意见失实、违规收受项目单位的财物的一律取消其入库专家资格。

  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后,由专家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及专家工作实绩进行续聘或更换。

  七、申请入库时间及联系人

  2020年申请入库时间:5月22日—6月12日

  联系人: 刘 红       联系电话:88221270

  传真电话:88221290  邮箱:zsnykj1605@126.com

  地址:东区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市农业局1605室

  附件:中山市农业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