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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渔“三无”船舶举报方式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1-23 分享: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涉渔“三无”船舶投诉举报内容及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涉渔“三无”船舶:

  1.非法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船名号(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的船舶。

  2.套用核发有效渔船证书、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改)造后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套牌”渔船或“克隆”渔船。

  3.各地“船证不符”捕捞渔船整治结束后,新出现的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制造或者购置的捕捞渔船或渔运船。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60-88221268(值班室);

  0760-23392235(中山市渔政支队横门大队);

  0760-86632143(中山市渔政支队大冲口大队)。

  (二)地址: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楼渔政支队办公室。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