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涉渔“三无”船舶投诉举报内容及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涉渔“三无”船舶:
1.非法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船名号(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的船舶。
2.套用核发有效渔船证书、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改)造后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套牌”渔船或“克隆”渔船。
3.各地“船证不符”捕捞渔船整治结束后,新出现的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制造或者购置的捕捞渔船或渔运船。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60-88221268(值班室);
0760-23392235(中山市渔政支队横门大队);
0760-86632143(中山市渔政支队大冲口大队)。
(二)地址: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楼渔政支队办公室。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