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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山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1号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5-14 分享:

市司法局:

  人大代表建议第41号要求重启《中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的建议由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镇街保密度、督查保效果”的要求,积极开展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一是逐户调查摸底,夯实免疫基础。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在集中免疫前做好行政村(居委会)或住宅小区养犬户的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免疫档案。二是强化基础免疫,提高免疫密度。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将狂犬病纳入强制免疫对象,每年3-4月为狂犬病集中免疫期,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利用中午、傍晚、周末等休息时间上门开展狂犬病免疫服务,在住宅小区设立集中免疫注射点,对辖区内犬类全覆盖进行疫苗免疫,免疫后发放《动物免疫证》,并登记备案。据统计,截至4月底,2021年全市共免疫犬猫8.79万只,免疫覆盖率达97.5%。三是定期实施监测,确保免疫效果。每年定期对各镇街犬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开展狂犬病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工作。由于防疫措施落实到位,2006年至今,中山市连续十多年未发生本地源性狂犬病疫情,有效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和科学防控知识,引导普通民众做好个人防护、增强防疫意识,凝聚群防群控的合力,认真做好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此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海燕,8822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