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人民政府:
人大代表建议第106号要求解决大堤旁边住户拆旧重建问题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镇街管理主体责任,细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职能。结合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联审、镇街审批”的程序,重新梳理细化了宅基地审批办事流程,并出台《中山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工作指引(试行)》,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五公开”和“三到场”制度,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的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明晰,进一步规范申报审批程序。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一是加强督促指导。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指导各镇街建立各部门联动的审批机构,设立对外审批窗口,进一步推动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落实落地。二是做好规划引领。全面推行农民建房带方案审批制度,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指导和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科学建房,改善乡村面貌、节约土地资源、共建美丽乡村。三是强化建房监管体系。做好农房调查摸底,建立“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一镇一库”的农房信息数据库,实现监管有数,探索将农民建房与其个人征信挂钩的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监管有力。
此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向,8822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