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193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8-30 分享:

民革中山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济扩容提质的对策与建议》(提案第193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贵委提出强化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法律配套等对策建议,符合当前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予以采纳,并在具体工作中推动落实。
  一、加强党建引领,高位谋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7年,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有效地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建立领导架构。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农业等2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谋划改革任务,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辖内24个镇街也成立相应机构,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建立干部挂钩联系工作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和有关科室分片挂点联系镇街,具体督查、指导改革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问题。三是加强党组织领导。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的若干举措》,推动村级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组织章程和制度改革由党组织牵头制定,明确党组织要领导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力量保证规划实施。印发《中山市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工作指导意见》,明确章程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资”管理等关系集体经济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出台配套政策,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政策指引。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台“1+6+N”的配套政策,“1”是市一级下发了《中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市、镇两级的工作任务和要求;“6”是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集体成员认定、深化完善股份制改革、推进“政经分开”改革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等重点内容,在市层面出台6个指导性文件;“N”是指各镇街结合地方实际,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多份政策文件,为不断改革创新保驾护航。二是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依法确立其法人地位,印发《中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赋码登记,及时做好与税务、银行等机构的协调工作,确保各项集体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目前,全市已有280个村级经联社和1855个组级经济社完成赋码信息登记录入,村、组完成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对集体收益分配管理的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的通知》,明确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范围、分配程序和用途,要求村、组集体每年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和10%,新增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上集体提留不低于30%,用于增强集体积累、发展集体经济、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支持乡村振兴。四是完善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制度。对照《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要求,对2013年印发的《中山市镇(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对原办法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优化和完善,并结合镇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充条款。
  三、加强物权保障,不断深化完善农村股份制改革
  一是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全市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的发包方1810个,涉及农户177904户,颁证率为95.6%,确权颁证面积52.05万亩。今年以来,以巩固和完善为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常态化管理,印发工作指引,委托第三方单位做好确权数据的变更管理和数据库完善,及时做好证书新增登记、变更、换证、补发等常态化管理工作,协助南朗、神湾等地区外嫁女及其子女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补发工作。二是探索推进农村股份制“股权到户”改革。为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股权配置关系,印发了《中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及股权到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选取南区曹边村、横栏镇西冲社区、三乡镇塘敢村、坦洲镇新合村、神湾镇神溪村和阜沙镇上南村等6个村(社区)作为改革试点,探索推行“股权到户”的管理模式,在建立集体成员增减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将原配置到人的股权整合到“股权户”内,以“股权户”进行登记管理,不断完善股权管理机制,逐步解决农村新增人口获取集体成员身份和依法享受合法权益的问题。三是拓宽集体资产股权权能。推动股权继承和流转的规范管理,出台工作指引,细化办理流程,统一文书格式和参考模板,依法保障股东对集体资产股权的占有、收益、继承和有偿退出等权能。全市办理股权继承超6000人次。
  四、盘活闲置资源,推动农村“三块地”改革不断深入
  一是推动农村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反承包”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市土地流转率超95%,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成水产、花木、特色小水果等规模经营面积近45万亩,创建了横栏镇花木产业园、东升镇脆肉鲩产业园两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早在2006年出台实施了《中山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程序、流转方式及相关法律责任。随着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国家、省正在研究制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文件,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密切跟进上级工作部署和政策制订情况,及时制订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政策。三是完善集体用地地价体系。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的编制工作,该两项基准地价于2021年经批准公布实施,通过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为集体用地出让、出租价格的设定提供科学、客观的估价支撑。四是支持低效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升级。出台《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等“三旧”改造新政策,对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作出规定,如《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提出“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项目,项目用地中村集体自愿转为国有的土地,所对应比例的土地出让价款扣除应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40%分成(分配)给原村集体”;“对村集体自愿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工改工’项目,土地出让价款按规定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全额补偿该村集体。村集体低效用地改造须留有一定比例的村集体物业,保障村集体长远发展”。
  五、完善治理架构,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指导。今年2月,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我市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出现的“真空”问题,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领导、规范建设、民主管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特别是对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社委会和监事会议机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进行规范,更有效地指导镇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开展活动。二是修订组织章程。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印发了《中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指导各村对原《章程》进行补充完善,修订不符合当前法律法规的条款内容。三是选好培强带头人。大力实施“头雁”工程提升行动。推动24个镇街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同时,扎实做好村党组织、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印发《中山市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推进村党组织书记经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指导各镇街以2021年村级换届为契机储备和培养优秀年轻“两委”干部。
  六、拓宽发展渠道,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
  根据各村(社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区位等优势,重点围绕物业经济、服务经济、资源开发等内容,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一是整合土地资源,引入外部资本合作开发。如东区村级集体整合现有土地资源,以合作、入股、租赁等方式,与民营经济合作,发展优质物业型、服务型、投资型经济。辖内沙岗经联社整合18亩建设用地资源,通过出租土地与万谷集团合作建设现代市场商业综合体,年租金收入约200万元,20年后产权无偿归村集体所有,市场估值近3亿元。二是推进“三旧”改造,促进集体物业升级。如小榄镇出台“三旧”改造政策,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社区物业及“两委”成员予以奖励,激发社区积极性。竹源股联社的旧厂房改造项目将3万平方米的锌铁棚厂房改造为拥有9栋高层工业厂房及生活娱乐配套设施的创业工业园,租金收入增加近1500万元。三是利用产业优势,提高农地租金收入。例如,横栏镇创建花木产业园,通过“土地反承包,集约化经营”模式,将组级的土地流转到村一级,逐步打造出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形成约25亿元的年销售规模。四是整合组级资源,整体规划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赎买、托管、代管等方式强化对组级资源的统筹管理和运营。如沙溪镇云汉村以赎买方式,将辖内14个村民小组的农用地和物业集聚到村一级,实现集体资产资源由村级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整合土地资源3959亩,物业近4.5万平方米,当年村级集体收入比两级核算时增加367.7万元。
  七、加大金融支持,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创新金融产品。如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制定《农村工业园改造贷款管理办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采用应收租金质押,解决农村集体用地无法抵押的问题。中山农商银行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运作特点及组织特性制定了“乡村振兴贷”,重点以授信为切入点,衍生至村(社区)账户(租金)管理、资产增值、系统直联等各项金融服务。除此,针对我市特色集聚农业产业,推动各银行机构基于大数据的线上信用贷款模式,批量筛选生成授信白名单,通过以点带面,有效满足特色农业产业链发展需求,推出“花木种植贷款”“脆肉鲩养殖贷”等特色涉农信贷产品,有效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的金融动力。二是探索开展农民财产担保抵押工作。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逐步拓宽村(居)贷款抵押物范围,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1135万元,贷款余额为4733万元。除此,探索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贷款的有效实现形式,指导中山农商银行创新惠农贷款业务,向农村集体成员发放“村居贷”1400多笔,累计贷款金额超2亿元。三是深入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出台了《2019-2021年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建立由政府、民众、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农村住房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对农户承担的保费给予全额补助。截至2020年末,全市22个镇街开展农房保险,参保农户23.9万户,总保险金额191.4亿元,总保费113.61万元。四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明确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如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除此,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资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