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105号)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将下达2021年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和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资金到三乡镇,共2500万元,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1年9月26日-10月2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