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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2-03-28 分享:


市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93项(详见附件2),已全部纳入《市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93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2021年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2915343件、受理2915343件。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2910753件;渔业捕捞许可审批302件;渔业船舶船名核定199件;渔业船舶国籍登记500件;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255件;渔业船舶注销登记216件;渔业船舶初次检验与发证13件;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23件;渔业船舶临时检验与发证11件;渔业船舶营运检验与发证284件;专项捕捞许可证(拖虾、拖贝、鳗苗)审批31件;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50件;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农药)3件;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限制使用农药除外)16件;农药广告审批17件;兽药经营许可(中、化药类)39件;兽药经营许可(生物制品类)2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27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2件;饲料添加剂(不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1件;商品代仔畜生产场、商品代雏禽生产场(含父母代种禽场、禽蛋孵化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2件;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种畜扩繁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件;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核发1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审核14件;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核、审批411件;人工繁育国家一级(9种类除外)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审批43件;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审批523件;人工繁育国家一级(9种类除外)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审批23件;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新申请)41件;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注销)2件;省管权限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270件;省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签发10件;市、县级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签发1258件。所有事项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办事群众好评率达100%。

  (二)依法实施情况。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行为规范,审批窗口服务实现零投诉。一是进行审批流程整合再造。按照“流程最短,服务最优”的原则,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促进流程更优、时限更短、效率更高。二是全面落实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继续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AB岗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率。三是不定期推行“窗口前移”。将窗口服务下沉一线,在镇街设立办证点,现场为五百多艘渔船办理年审签证及规费征收工作。实现“群众跑”转变为“部门跑”,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四是疫情防控和提升服务两不误。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服务举措,实现疫情防控和服务两不误。全力落实“对标排查”“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大会战”“证照分离”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现了无差错、无超时工作目标。

  (三)公开公示情况。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实施公开。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各项申请信息均在政府信息网、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途径等信息的方式、范围以及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许可事项结果信息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在中山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部门网站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积极作用。

  (四)监督管理情况。为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我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行政许可事项监督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并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一是畅通渠道接受投诉举报设有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建有信访接待室,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设有“局长信箱”“网上信访”“咨询投诉”等专栏,拓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强化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将审批对象纳入随机抽查对象库,分行业分类别对全市农业生产经营监管对象进行了登记造册,涉及农产品种植养殖、农资生产经营、农业机械、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不同专业领域。2021年,市镇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监督检查3771次,出动执法人员17527人次,检查各类企业、经营主体7674家次,发放宣传材料4986份,抽检农资产品7批次,涉及5个品种64个产品,核查上级交办、外市移送和群众举报线索9起,查办涉农违法案件15起,其中立案查处12宗(含镇街3宗),现已办结11宗,罚没金额166021元,罚没假兽药400公斤,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场所2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线索6起(含镇街3宗),涉案货值24.6542万元;下架退货违规农资4批次共83.86公斤,责令整改33家次。有力地打击和遏制涉农违法行为,保障了我市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和动物防疫安全。

  (五)实施效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通过对标周边先进城市,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推进我局审批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完成了120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对标整改任务,并顺利通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第三方测评机构的督查考评,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政务服务能力各项指标达省最优水平,实现所有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跨域通办、就近办”等五个100%,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得到较大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业务平台(查询、出证)对接不畅。审批办日常业务(查询、出证)工作依托的平台系统分别是中山市统一申办平台、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云平台、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平台、兽药监管平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信息管理和查询系统、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广东省渔业船舶管理系统、广东省水产苗种生产体系信息系统、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广东省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由于查询、出证的系统众多,模块设置各不相同,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平台问题逐步显现,出现问题只能通过线上反映,解决时限较长,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和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认真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是继续优化服务。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限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受理、审核、发证、档案归档整理等工作,认真做好“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树立良好新形象。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