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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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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4-06-05 分享: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4年度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开展2024年度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主体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方便渔民就近培训,原则上在本镇街设点举办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班。阜沙镇、东凤镇、南头镇、横栏镇、小榄镇、火炬开发区、古镇镇、石岐街道、南区街道等渔船较少的镇街,应结合本镇街工作实际,尽量争取在本辖区内集中开班培训,如设点开班条件暂未成熟的,应以就近原则,及时与设点开班的邻近镇街联系,协商共同开展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请各有关镇街于6月12日前将培训计划报送联系人处。

  二、培训内容

  (一)针对近期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形势进行宣讲。(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

  (二)“商渔共治”宣传教育,海上事故警示、航行安全知识等。(中山海事局)

  (三)海警机构普法宣传教育。海警机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普法宣传,对海上常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普法教育。(中山海警局)

  (四)开展“以案说法”宣传工作,讲解渔业安全生产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三、培训对象

  镇街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员、在册渔船任职船员全员参加。

  四、培训时间

  2024年6月。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组织保障。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将列入中山市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指标,各相关镇街要予以高度重视,落实渔业船员安全生产培训,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创新形式,提升培训质量。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准备培训教材,可采用PPT、视频教学等方式开展,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规范场地,确保通知到位。培训场地须统一使用多媒体课室,进行多媒体教学。各镇街在开班培训前须将培训事项通知到每一位网格员及渔船的船东、船长、船员,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签到工作。

  (四)建立台账,加强信息报送。一是台账的内容要包括:培训计划、现场签到表(格式见附件1)、开班照片、培训信息简讯和培训工作总结等。二是全员培训结束后,将本镇街的培训情况总结和中山市镇街全员培训统计表(见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于6月28日前报送联系人处。

  附件:1.中山市渔业船员安全生产培训签到表

  2.中山市     镇街渔业船员全员培训统计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梁柱峰,电话:8836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