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农函〔2024〕115号
吴盛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工作的建议》(建议第2024049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和执法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市以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村选树培育为重要抓手,推动典型村分类差异化发展、梯度培育,强化典型村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具有中山特色的乡村样板,为全市乡村发展提供具有典型参考意义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全部予以吸收采纳,并在具体工作中推动落实。
一、关于做好政策扶持工作的建议
强化典型村政策指引,建立典型村政策体系。一是提出典型村市级标准。结合我市镇村实际,提出中山市“五看、四有、二十条”典型村培育标准,并及时对标省级最新培育要求,指导典型村“一村一策”绘好培育“蓝图”,科学编制典型村培育3年方案,坚持规划引领、连片打造、项目为王,明确了典型村培育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二是明确乡村建设规范要求。根据市领导在“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专题调研中提出的乡村建设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梳理印发《中山市乡村建设“十要”、“十不要”》,强化对典型村乡村建设的规范指引。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强化“百千万工程”土地要素保障支撑,印发《中山市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指引》,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分散的建设用地利用模式,支持乡村产业落地,为产业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切合乡村产业振兴项目需要,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是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在广泛深入镇村调研和联合部门研讨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山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事前启动资金+事中推动资金+事后择优激励”的全流程支持模式,为典型村培育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关于做好资金扶持工作的建议
强化典型村资金保障,建立全流程支持机制。一是强化市级统筹。2024年市财政局印发《中山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财政政策措施二十条》,多角度、全方位支持典型镇村选树培育工作。二是细化行业支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的最新政策趋势,及时调整典型村资金保障思路,注重激发镇村典型村培育主体责任,根据镇村工作实际,提出梯度培育目标,并设置不同的奖补等次,鼓励镇村争先创优。三是拓宽资金渠道。鼓励镇村结合全市典型村培育规划,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贷款资本注入,更好推动典型村培育见成效。
三、关于做好乡村规划工作的建议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健全乡村规划支撑。一是强化空间规划保障。市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23年全省第一批完成《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市总规》)编制报批工作。《市总规》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等功能空间,为我市“百千万工程”实施,分类引导村庄规划建设,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二是优化村庄规划提升。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基于第一批试点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的经验基础上,按照《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各镇街村庄建设需求,选取了13个行政村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民众街道新建村、新平村、新平四村等7个村庄规划已于2023年获批实施,东凤镇东罟步村、西罟步村等6个村村庄规划已于2024年获市政府批复实施。重点围绕规划编制方式、空间响应能力、规划特色、成果表达等方面对村庄规划编制进行优化提升。三是做细做实典型村村庄详细规划。2024年,为深入实施强镇兴村富民“13388”行动,推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市自然资源局统筹梳理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对标“百千万工程”具体工作要求,细化落实乡村地区规划引导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2024年度强镇兴村乡村地区规划引导行动重点工作清单》。目前,正在统筹指导各镇街开展典型村的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镇街可根据开发建设需求,按需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村庄规划,加强精细化安排村庄生活、生产、生态空间,解决土地碎片、低效、生态敏感等问题,对耕地、生态环境、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形成上下衔接的村庄规划蓝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诗华,88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