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信息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加大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力度,引导渔民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促进海洋捕捞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粤农农规〔2022〕4号),现下达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指标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指标共348.751189万元(详见附件1),请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91号)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发放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有关单位收到下达的资金后,请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三、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1.中山市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项目资金安排表
2.中山市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明细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子聪、88322017,蒙冬兰、8822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