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24〕20号),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建设工作出成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前期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共900万元,在“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前期经费”中列支,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前期经费为一次性补助,用于支持镇街开展从规划研究、方案编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等到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环节的材料编制、招标、咨询、评估、论证等相关工作(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评审、施工图设计、中介预算、项目招投标、监理、验收等服务费支出)。如支付完前期相关费用仍有结余的,可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其中:用于规划研究、方案编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等项目开工前各项工作的部分,可由镇街先行拨付至承担主体;如有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的部分,需待《中山市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暂定名)正式印发后,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
三、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升使用效率。
四、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前期经费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洪芮,联系电话:88231292)
附件
十大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前期经费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