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农农〔2022〕6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完成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创建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第一批补助资金9.854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创建补助。本次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请通知项目单位查收,并加强补贴后基地管理,确保发挥高产示范作用。
二、你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凡是与补贴有关的项目申报书、合同、发票、项目实施总结、验收报告等资料,均要在镇街建档保管,以备后续财务检查或审计。
附件:2024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创建项目(第一批)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琦,88221381)
附件
2024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创建项目(第一批)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