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南区街道,南头、阜沙、东凤、小榄、横栏、板芙、三乡、坦洲、神湾镇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府办对《关于申请安排“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给市农业农村局用于“9+2”道路沿线环境整治的请示》的批复(综三呈〔2024〕547号),同意在“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中调剂200万元用于“9+2”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作。现将2024年度“9+2”道路沿线环境整治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共200万元,主要安排给2024年广珠西高速及西环高速沿线申报项目的11个镇街。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根据各镇街申报情况,桥下空间整治美化按6元/平方米,按项目申报工程量(面积)进行奖补;裸露地块按4元/平方米,按项目申报工程量(面积)进行奖补;农房风貌提升按3746.5元/间,按项目申报工程量(数量)进行奖补,以上共计200万元。下拨资金由各镇街专项用于解决我局牵头负责的广珠西高速及西环高速沿线农房风貌提升、桥下空间杂乱、裸露地块垃圾杂物乱堆积等问题。
三、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根据项目的设计效果图和申报的项目建设总工程量做好项目实施方案估算价格报,施工过程需严格按照总工程量进行整改美化,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申报工程量有出入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资金,结余资金则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退回。
四、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镇街农业农村部门需对下拨资金的使用项目及档案资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存档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五、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1、“9+2”道路沿线环境整治资金分配方案
2、“9+2”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申报情况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黄泳妍,电话:88221528。)
附件1
附件2
“9+2”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申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