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黄圃镇典型村培育项目资金拨付的函》已收悉。经审核,黄圃镇申请资金拨付的2个项目中,大岑村南堤滨江公园项目提供材料满足资金拨付要求,横档村横石岛滨江夜市项目无法提供项目立项批文或镇党委决议材料,不满足资金拨付要求。根据《关于2024年中山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和《关于公布中山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第一批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资金下达你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圃镇大岑村南堤滨江公园项目总投资金额500万元,审议通过奖补比例10%,补贴金额为50万元,补贴总金额的50%,即25万元。由市财政局根据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镇街。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由你镇街用于大岑村南堤滨江公园项目建设。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升使用效率,全面启动“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扎实开展各项前期工作。
三、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四、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中山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第一批项目资金(第一次)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曾琳越,电话:88221311)
附件
中山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第一批项目资金(第一次)资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