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35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发现以下违法违规情况:
一、监督抽样发现共有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行为。孔雀石绿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是国家禁用的化合物。上述2家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按规定将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个人)名单
二、执法检查发现共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水质改良剂)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现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