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现代农业双创新高地,推动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入孵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激发农业领域创新创业活力,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现就开展2025年度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入孵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孵遴选目标
遴选出2025年度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入孵项目,培育一批入孵创业人员,全力将农业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成集“高、精、尖、新”优秀项目示范推广、现代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休闲文化旅游观光、产学研协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基地。带动周边地区提升种养技术水平与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引导创业者应用前沿技术推动产业升级,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二、入孵项目定位
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农业或与农业相关联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入孵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孵申请: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海外创新创业人才;
3.退役军人;
4.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
5.返乡创业人员;
6.港澳台青年(指年龄在45岁以下的港澳台居民);
7.符合中山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农业创新创业项目创业人员。
入孵人员原则上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二)条件要求。
1.有现代农业生产可行性创业计划书。
2.项目具有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适合带动各类群体就业创业。
3.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材料。
1.《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孵申请表》(附件1)。
2.《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项目计划书》(编写提纲详见附件2)。
3.申请入孵项目负责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申请入孵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背面、毕业证(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退役军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项目成员身份证正背面等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二)请申请入孵者仔细阅读填报说明,使用真实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信息,认真填报申请表和编写项目计划书,申报信息将进行入库登记。
(三)所有填报内容确保真实、客观、准确、有效,杜绝虚假信息申请。
五、申请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前述顺序排列,纸质或电子文本形式,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Zxkjz303@163.com,纸质材料提交到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8号三楼303室。
(二)专家评审。根据公平竞争、择优吸纳的原则,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入孵的团队进行书面材料初审,并根据创业团队现场ppt演示与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审,筛选出优秀的、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
(三)网上公示。专家组评审结果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z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定。
(四)确定资格。通过评审和最终审核的创业项目和申请人获得入孵资格。
(五)入驻孵化。获得入孵资格的创业者与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签订《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入孵协议》《诚信承诺书》《安全责任书》后,可入园孵化。
六、工作要求
即日起全年接受入孵报名,按报名申请时间顺序分批次进行遴选。请各镇街有关部门、各高校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积极申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金明、胡君易,联系电话:0760-88221922
邮箱:Zxkjz303@163.com
地 址: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8号三楼303室
附件:1.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孵申请表
2.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项目计划书编写提纲
3.申请入孵项目负责人照片和身份证明张贴页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