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完善轮作休耕制度,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促进大面积增产,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各镇街开展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工作,推动集成一批粮油轮作、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高效完成我市轮作休耕和粮油生产目标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操作方式
2025年我市轮作休耕项目实施面积500亩以上(其中稻稻紫云英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一)。各镇街要选择连片面积不少于50亩的地块实施稻稻油、稻稻肥(紫云英)等轮作模式,在稳定双季稻、油料面积的同时,积极开展冬种紫云英专用绿肥种植,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和种植收益。结合资源禀赋和粮油轮作中的短板弱项,优先选择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也可以选择有一定基础的重点村开展整村推进,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各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支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冬种油菜和紫云英等绿肥,提高冬闲农田利用率,巩固油料扩种成效,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和土壤肥力,推广机械化作业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收益,为来年提高粮食产量打下基础。市镇两级农技人员在关键农时季节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加强与省专家指导组沟通协作,制定适合我市的轮作种植技术指导意见。
项目地块所在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与承担粮油轮作任务的种植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实施面积、轮作模式、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承担任务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选择与技术单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部门)开展技术支撑服务的,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轮作模式技术指导内容,包括协助组织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补助标准和资金用途
中央财政按150元/亩标准对轮作项目进行补助,镇街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补贴面积,提高政策示范带动效应。项目镇街可以采用现金直补,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及生产所需物资,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采用现金直补的实行先种后补,采用购买实物或服务方式的要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将轮作休耕补助、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
三、申报流程
轮作休耕项目由各镇街申报,并测算项目需求金额,最终资金补助金额由市农业农村局测算核实为准。市级可根据我市补助金额和申报情况对各镇街实施面积和资金额度进行调整,重点支持巩固油料面积、提升耕地地力、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方面,镇街再根据市级下达资金情况,调整项目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农户参与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后由镇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验收,市级抽验。请各镇街填写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附件)并加盖公章,于6月23日前扫描发送至联系人处。
附件: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