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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晚稻)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5-09-10 分享: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落实好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结合我市早稻项目实施情况,现开展2025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晚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2025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用于对符合申报条件,落实单产提升技术路径,且达到评审要求的规模种植主体进行奖补。各镇街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技术指导,并指导实施主体做好项目过程记录,确保落实技术路径,有效提升单产。

  二、申报条件

  我市范围内2025年晚稻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且实际承担粮油生产成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至少一项单产提升技术路径(包括推广应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集中育秧、合理密植、机械插秧、侧深施肥、“一喷多促”等技术),加强田间管理,有效提升单产,并积极做好实施过程记录,如实上报实施地块晚稻实际单产。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作为奖补对象种植面积。

  三、补助标准

  项目执行“双限”补助标准,即水稻每亩每造不超过50元,每个规模种粮主体每造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

  (一)组织申报,细化实施方案。各镇街农业部门发动2025年晚稻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填报《2025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晚稻)申报表》(附件1),明确水稻品种、晚稻种植面积、关键增产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会同镇街财政部门制定本镇街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明确实施主体、水稻品种、面积规模、技术路径、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抽测复核比例等操作程序。请于9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5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晚稻)申报汇总表》(附件2 )及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处。种植晚稻参与2025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的均以此次申报为准。

  (二)督促重点技术落实,做好过程记录。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实施主体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形成“一主体一档案”(附件3)。项目完成后,需将项目实施过程佐证材料和项目主体档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处。

  (三)做好测产核实工作。晚稻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如实上报实际单产,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按照不低于全市承担项目主体总数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测复核。

  (四)开展结果公示,资金兑付。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实施主体产量结果,以“单产结果为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粤财扶助”平台、政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通过“粤财扶助”平台及时兑付资金至主体。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农户参与项目申报,充分调动农户参与单产提升的积极性,落实大面积单产提升,确保完成绩效目标。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项目申报审核、公示、过程督导、档案记录、测产等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技专家和“百千万工程”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作用,细化水稻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关键技术落实到位。二要强化过程管理,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效、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三要做好宣传总结,各镇街要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2025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晚稻)申报表

  2.2025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晚稻)申报汇总表

  3.项目主体档案(晚稻)参考格式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钦,88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