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农函〔2025〕174号
宋世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粮食补贴标准和新增粮食补贴品种的建议》(建议第2025003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2021年起,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要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2024年国务院印发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我市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加大补贴力度,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不断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财政收支高度紧绷的“紧平衡”态势下,为不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市财政局按照“压一般,保重点”的要求,切实保障粮食生产。本建议提出通过适当提高粮食补贴标准和新增粮食补贴品种,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建议紧密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其实施可推动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我们全部采纳,并在工作中逐一落实。
一、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加强对水稻等作物的扶持力度
我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一是提高市级粮食直补标准。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中府办处〔2023〕1234号),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我市粮食直补标准调整为:水稻每亩每造补贴600元,马铃薯每亩补贴300元,分别同比2023年增加100%和20%。按照当年种植、次年补贴的原则,我市2025年首次按该标准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共计3657.28万元。该政策的实施提升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分别同比提升50.3%和50.42%,进一步稳定我市粮食生产。为保障补贴资金使用成效,我局2024年重新修订粮食直补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补贴与单产挂钩机制,提高补贴精准性,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二是积极申请市财政资金发展粮食生产。2024-2025年我市已连续两年实施农业产业发展-农作物优质品种推广项目,扶持推广优质高产水稻品种5.78万公斤,项目实施成效较好,农户参与项目积极性高,有效提升我市优质高产水稻品种覆盖率,促进农户增收。2024年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粮食生产基地创建项目,补助30万元用于改善高标准粮食生产基地耕地条件、农机配置等,提升了农户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三是积极申报省级财政资金,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我市2024-2025年争取省级资金共计69万元,支持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借鉴“赛马争先”机制,调动农户推广落实各项增产技术的积极性,营造主动提升单产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单产提升;扶持68万元建设8个水稻集中育秧中心,从源头促进稳产高产;补贴10.8万元开展轮作项目实施,鼓励农民充分利用冬种时节发展粮食、油料、绿肥等生产;2025年积极申报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需求6个,进一步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高效发展。我市通过以上政策多方面多角度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粮食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二、完善粮食生产相关扶持政策,提高农民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的积极性
因我市玉米、大豆播种面积较小,且均为散户种植,市级暂无对种植玉米、大豆的直接补贴,部分镇街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目前,我市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政策鼓励农户发展粮食生产。2025年扶持购买种植业农机45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北斗航天无人机等;2025年已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71.2万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2024年至2025年市级财政安排了9550万元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其中对农户种植水稻、马铃薯、玉米保险保费进行全额补贴。为稳定我市玉米、大豆播种面积,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并用好省级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政策,鼓励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的积极性,稳定播种面积。
下来,我们将抓好各项政策落实,继续积极争取完善粮食生产相关扶持政策,从直接补贴、奖补、支持项目建设等多方面扶持发展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我市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钦,88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