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农函〔2025〕172号
叶裕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标准地”改革,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建议第2025020号)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此建议符合中山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对促进农用地适度规模利用,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全部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响应落实。
一、关于“制定农业产业‘标准地’实施标准”建议办理情况
(一)推进田园空间再造。聚焦优化田园空间布局,从推进农用地统租统管、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田园环境综合治理与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着手,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举措,拟定《中山市关于推进田园空间再造的实施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同时,聚焦水产养殖、田间种植、花木种植等农业生产空间环境的优化提升,对各类细分空间的具体建设标准提出可供参考的细则,拟定了《美丽田园标准化建设指引》,已向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二次征求意见。
(二)深化农用地统租统管改革。促进农用地适度规模经营,印发《关于推进农用地统租统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农用地统租统管工作的通知》,鼓励对土地进行平整清杂,解决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问题,改善耕作条件后同步开启招商引资,以“标准地”提升地块的竞争力。截至2025年7月,全市20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24.9万亩,今年新签订农用地规模发包(200亩以上)合同84个,其中500-1000亩的项目有7个,1000亩以上的项目有9个,有力破解农用地碎片化难题。
(三)坚持以农业产业需求为导向。我局于2023年9月印发《中山市意向供地农业产业项目准入指导意见》,对意向供地农业产业项目提出了产业定位、经济指标、规划建设等内容要求的准入标准,并且明确了意向供地项目的准入程序。市自然资源局在农业产业用地公开出让时,将项目准入的相关指标作为“标准地”出让的依据纳入出让方案。
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标准地’建设”建议办理情况
(一)做好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保障。2023年8月省政府批准《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我市成为首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的六个地级市之一。《规划》划定我市城镇开发边界772平方公里,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提供的统计数据,规划至2035年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空间总规模20.50万亩,为全市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了充足的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我市各镇街在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规模的,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指导用地所在镇街加快开展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工作,做好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保障。
(二)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体系。《中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明确要求:一是统筹谋划村庄产业发展思路和策略,合理划分产业功能区;加强与农业布局规划的衔接,保护农业发展空间;按照条块联动、城乡联动、政企联动的总思路,提出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的发展策略,进行业态与项目策划,统筹重点项目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二是村庄建设用地应明确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景观与绿化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等用地布局和相应的指标管控要求,作为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的依据;统筹安排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布局,优先做好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安排,严格控制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鼓励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各类设施共建共享、复合利用。2023年我市印发《中山市乡村地区规划引导行动实施方案》,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2023年至今已编制完成并获市政府批准村庄规划(含局部调整)21个,统筹村庄规划编制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以及交通、水利等规划衔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村民住宅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三、关于“优化农业产业‘标准地’供应”建议办理情况
(一)强化产业用地供应。目前我市已形成工业用地(含农业产业)“标准地”储备库,并创建“中山看地云”小程序,属地镇街、企业、各部门均可在小程序上了解地块情况,通过创新方式协同产业部门做好“标准地”属地招商工作。在供应农业产业项目工业用地时,均在出让公告、项目履约监管合同中按意向项目准入意见明确用地的各项经济指标等要求,实施“标准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需按标准实施开发建设,由属地镇街落实履约监管责任。
(二)强化农用地“标准地”供应。鼓励各镇街在农用地平整阶段同步制定招商方案,“一地一策”明确地块产业定位、招商目标企业类型及优惠政策,通过“三资”平台、公众号、各类展会等多渠道发布信息,重点对接经营实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农用地统租统管项目履约监督,将私自发包土地、承租后私自拆分地块转租、不按耕地用途管制要求使用耕地、不按时支付租金或押金、不符合田间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纳入合同违约条款,及时调处合同纠纷,保留相关送达、协商等证据材料,提升统租统管项目的管理规范度,严控经营风险,提高项目效益。
下来,我局将全力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地”建设,进一步探索通过强村公司进行收储经营或合作经营、引入规模化企业构建产业化体系等方式,促进农业产业“标准地”建设,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指导镇街全面推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农用地统组统管,在水产养殖、现代种植、畜牧饲养三大领域规模化发展初见成效,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集约化发展新格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沈馨瑜,8822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