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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复审和新增入库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5-12-03 分享: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培育提升我市“粤字号”农业品牌,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25 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5〕91号)文件精神,开展2025 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入库登记

  已入选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的农业经营主体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产品品牌(详见附件2)复审信息入库登记工作(网址:http://120.79.103.189:8080/,账号为原申报账号)。

  二、新增入库登记

  (一)申报材料填报。请各镇街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1)的农业经营主体于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入库申报材料填报(网址:http://120.79.103.189:8080/。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先注册获得账号和密码),鼓励我市“中山香农”在库产品积极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

  (二)材料审核报送。网上新增入库申报材料通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申报单位下载PDF版申报书,连同附件资料打印装订成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所属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并于12月26日前完成纸质申报书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PDF版申报书通过粤政易报送。如有疑问,请通过粤政易或电话联系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联系人,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01室。

  三、有关要求

  (一)复审及申报对象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做好后期信息核实等工作。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打印清晰、附件资料真实完整,与网上填报资料内容必须一致。

  (二)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粤字号”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发动辖区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扩大“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覆盖面。

  附件:1.2025 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入库登记指引

  2.中山市入库登记复审名单及登记申请书模板

  3.《关于开展 2025 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5〕91号)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日


(联系人:黄燕,电话:882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