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至4月1日,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中山市辖区内依法查获4批涉嫌非法捕捞作业的渔具(配套设备),相关参数以及查获时间、地点等资料详见附件。请相关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前往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主张权利。逾期未主张权利的,我支队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及《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罚没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财综〔2023〕3号)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拆解、销毁等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罚没财物清单
2.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罚没财物照片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6年4月28日
(联系人:陈先生,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楼,电话:0760-882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