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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6-04-30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2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

  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二、休渔时间

  2026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钓具渔船自愿实行休渔、主动按规定报备的,也纳入休渔管理。

  请广大渔民和群众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规定。对违反休渔期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科(横门大队):0760-23392235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科(大冲口大队):0760-86632143

  特此通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