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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6-07-06 分享: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完善轮作休耕制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6〕7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6〕57号)文件要求,因地制宜推广“稻油”“稻稻油”“稻稻肥”等轮作模式,高效完成我市轮作休耕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现组织各镇街开展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轮作休耕项目用于补助开展“稻稻油”“稻油”“稻稻肥”等轮作种植模式的主体,在巩固水稻种植基础的同时,拓展油料种植规模,支持“稻稻紫云英”等轮作模式,打造紫云英等绿肥种植样板区,同时,推广机械化作业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耕地质量和休耕效果。全市计划实施面积700亩以上(其中“稻稻紫云英”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申报条件

  各镇街要因地制宜,选择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的地块实施“稻稻油”“稻油”“稻稻肥”等轮作模式,地块需满足冬种作物排灌需求,优先选择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强化典型示范与辐射推广效果。

  三、补助标准

  我市结合实际按照不高于150元/亩的标准对轮作项目进行补助。项目采用现金直补,实行先种后补。鼓励将轮作休耕补助、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

  四、实施流程

  各镇街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户申报,市级结合申报情况,按照轮作休耕经验丰富、实施地块交通便利、有较大示范推广潜力的原则,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并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公示。项目实施后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发动项目申报。各镇街指导农户因地制宜推广轮作种植模式发展冬种生产,提高复种指数,促进农民增收,改善耕地质量。择优选取有种植经验、积极性高的农户申报项目(详见附件1),创建紫云英等绿肥种植样板区,提升示范推广质效。请各镇街填写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7月10日前扫描发送至联系人处。

  (二)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市镇两级农技人员在关键农时季节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推动农机具适应性改造与升级,做好良种推广和供应。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加强与省专家指导组沟通协作,共同提高我市轮作休耕成效。

  附件:1.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2.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钦,88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