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单位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未经批准非法填海(建设项目开工前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未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当事人: 李嘉俊
三、听证时间: 2026年7月30日09时00分
四、听证地点: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20会议室)
五、旁听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听证的,请于2026年7月29日17时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请于听证会开始前半小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
(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本机关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楼。联系人:陈颖诗 联系电话:0760-88221218。
特此公告。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