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我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根据《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储备指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下达农业专项202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6〕263号)要求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度中山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种植业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建设工程。
二、申报要求
(一)资金投入比例
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比例等按照《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744 号)和《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590 号)的规定执行。对于政府部门、科研和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内容,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70%;对于企业等社会主体承担建设的内容,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40%,中央投资主要用于项目中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且各项目须在2027年7月前开工建设。
2.项目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为导向,对提升水环境质量有直接贡献,绩效指标全面准确且可量化、可检测、可考核。
(三)其他要求
1.项目未获得各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2.项目不得增加各类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3.项目申报单位当年度未发生生态环境严重违法行为。
4.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
5.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的项目暂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材料。参照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3、4),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5)、承诺函(详见附件6)。
(二)佐证材料。以各子项目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
(三)装订要求。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表格、佐证材料等合并装订。A4皮纹纸装订(须含目录、页码,内容清晰),并在书脊位置注明项目名。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分领域申报项目。按照种植业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建设工程(详见附件1)四个子项目的具体要求分别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1.政府部门、科研和事业单位作为建设主体的,由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审核后加盖公章,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2.企业等社会团体作为建设主体的,由各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主要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入库。
(三)申报时间。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请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建设主体于9月8日前主动对接各子项目联系人,工作人员将提供申报指导;并于9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1605室),电子版发送至杨万利粤政易。各镇街若无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也请在粤政易说明具体情况。
五、资金拨付
建设主体为政府部门、科研和事业单位的,首批资金待项目立项批复后拨付,建设推进过程中,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进行资金拨付,资金尾款以工程结算价进行核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70%。建设主体为企业的,项目建成并通过专家验收后进行资金拨付。
附件:1.中山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申报指南
2.中山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申报书
3.中山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申报汇总表
4.绩效目标表
5.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6.承诺函(模板)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7日
(材料报送联系人:杨万利,0760-88221280;
种植业污染防治工程联系人及电话:高钦,0760-8822138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建设工程联系人及电话:邹有为,0760-88221715;
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联系人及电话:刘克义,0760-8822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