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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10-29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部署,加快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现将《中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试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发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山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代 章)

      2021年10月26日



  中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试行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推进“乡村工匠”人才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和农村人才实际情况,制定《中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试行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遵循农业农村人才成长规律,分类建立符合我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加快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创新活力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为我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发展壮大农业技术人才队伍,统筹推进农业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总牵引”作用,切实提高农业农村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引导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深耕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

  2.坚持遵循规律。遵循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充分体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分类建立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等类别职称评价体系,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避免急功近利,积极营造注重实绩、实践和潜心钻研的制度环境,促进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能力素质提升。

  3.坚持科学评价。建立完善我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体系,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科学设置分类分层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提升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质量水平。

  4.坚持以用为本。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职称评审与农业农村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将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制度与选人用人制度相衔接,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二、目标工作 

  (一)发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以重点镇街为试点,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建设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挖掘能工巧匠,开展职称评审。打破职称限制,将行业中公认知名度高并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土专家”“田秀才”纳入专家库,增强我市乡村工匠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能力,为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评选出专业的乡村工匠技术人才

  (三)发挥传帮带,探索激励机制。将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农村农业专业人才广泛宣传推广并推出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营造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深耕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社会氛围。

  三、适用范围

  (一)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生产应用专业类别职称评审适用于在我市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生产应用技术技能,在我市从事花卉品种栽培与种植、花卉造型设计或从事广式腊味的加工前处理、加工、储藏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二)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专业类别职称评审适用于我市乡村基层一线非公经济组织人员中从事花卉或广式腊味的经营、销售等工作,为农村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应按规定参加其他类别的职称评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流动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按规定经同级转评后取得其他类别的职称,其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职称不作为聘用的有效依据。

  四、实施方案

  (一)前期工作

  1.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

  为保持与省设立的高级评委会的专业类别名称一致,做到组织形式的统一,设立中山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工匠生产应用和经营管理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及日常工作。经过广泛推选确认,明确评委会主任。

  2.制定人才专业评价标准

  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走访、镇街推选,寻访老专家、民间匠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镇街和行业协会力量,根据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破除“四唯”限制,以评价技能技艺掌握程度、农业技术推广、行业认可、促进农户增收产业带动等方面的贡献为重要评价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职称评审委员会制定《中山市乡村工匠花卉种植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山市乡村工匠广式腊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3.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转发江门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遴选出我市57名在花卉种植和广式腊味行业中具有公认知名度并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入库。

  4.开展免费公益评审。结合农业农村人才特点,尽量做到流程简、环节少、材料精、实效快。各镇街发动两个专业的乡村工匠人才参加评审对象和组织积极报名,确定于11月份开展免费公益评审。

  (二)制定评审工作流程

  1.宣传发动。运用新闻多媒体、政策宣讲、启动仪式等活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提高公众对乡村工匠专业技术职称评价的认知感,提高乡村工匠专业技术参评对象申报的积极性。

  2.个人申报。申报人员达到相应的评价标准条件,达到相应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申报要求填报信息,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自由职业人员报辖区镇街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点)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并及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4.材料审核。评审办公室(申报点)按照《中山市乡村工匠花卉种植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山市乡村工匠广式腊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对申报材料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组织评审

  1.召开评审会议。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评委主任主持。

  2.评审委员会评议。出席会议的评审专家依据《中山市乡村工匠花卉种植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山市乡村工匠广式腊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由评审委员会3名以上评审专家按照分工,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表决的参考。

  3.评审委员会表决。经评议后,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员获得出席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补充投票。

  4.评审结果确认。评议会结束时,由评委主任宣读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委会印章。

  (四)审核确认

  1.结果公示。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审核确认。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流程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评审结果的审核确认。

  (五)发放证书

  审核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放职称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

  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是进一步优化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创新性举措,是人社、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地为民生实效的重点事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人社部门要做好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协调以及评审过程的指导监督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单位的职责,按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好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广度,提高宣传精度,引导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支持和参与职称评审工作,提高参评对象申报的积极性,增强申报者认可感、荣誉感、获得感。充分调动其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争当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三)创新评审方式,务求实效

  学习江门市试点经验,采取“专家评议+现场答辩”,适当增加“成果展示”,成果可通过图片、视频等多元化方式直观反应其专业水平。可将评审专家聘请为乡村工匠导师,增强老专家、传统艺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创造尊重老工匠的良好氛围,发挥老工匠的传帮带作用。

  (四)推动激励政策,提高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联动行业协会、产业龙头企业探索出台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的激励政策,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提升优势产业品牌的影响力。

  附件:1.中山市乡村工匠花卉种植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2.中山市乡村工匠广式腊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