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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332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3-06-19 分享:

  中农农函〔2023〕103号


宋海霞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促进我市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32332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一项防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是保障水生生物安全的重要制度,提案充分阐述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重要性,深入分析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对如何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建议,建议符合中山实际、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对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大的启示和帮助。我们全部予以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逐一落实。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水产苗种生产企业申报检疫和养殖单位主动索取检疫证的意识,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印制新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宣传手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十问十答》等资料,通过到苗种生产企业、养殖企业检查或走访时派发宣传资料,并予以解读;二是与苗种生产企业签订《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告知书》,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苗种生产企业守法意识,将苗种生产检疫制度贯彻落实到位;三是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镇街农业主管部门、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及水产养殖户参加,进一步宣传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有关要求,提升法治意识和主动申报意愿;四是对辖区内苗种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根据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积极申报检疫的苗种生产企业名单予以通报表扬。引导养殖户主动索取苗种检疫合格证,倒逼苗种生产企业加强苗种检疫;五是强化苗种检疫示范场建设,在我市现有市级水产良种场(13家)的基础上,培育若干个省级水产良种场,竖立检疫标杆,通过示范场的带动作用,增强苗种检疫意识,提高苗种检疫覆盖面;六是鼓励苗种生产企业对生产的苗种进行自检或送检测机构检测,保障苗种质量,要求对生产的苗种品质负责,引导养殖业界流通经检疫的无疫病苗种,减少水生动物疫病传播流行。

  二、推动水产苗种检疫申报点的建设

  我市在设置检疫申报点基础上,不断配套完善检疫申报点软硬件建设:一是建设镇级水生疫病检测实验室,增补水生疫病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检测试剂耗材,提高硬件水平;二是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通过市农检所(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帮扶带动,提高检疫申报点检测技术人员专业水平;三是结合镇级水产病害测报点监测的重点水生疫病发生情况,为检疫申报点提供技术参考,有针对性的判断水产苗种疫病情况;四是在相关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及检疫范围基础上,根据我市生产实际,增加常见疫病种类的检疫,扩大检疫范围,使疫病检测更好服务于养殖生产。

  三、设立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政府专项资金

  我市结合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实际,制定支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专项资金方案。一是水产苗种检疫申报点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检疫申报点日常运维;二是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四、健全渔业官方兽医队伍

  渔业官方兽医是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签发水产苗种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必要条件。为扩充我市渔业官方兽医队伍,提高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能力,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我局已组织镇街农业主管部门技术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渔业官方兽医培训。今年4月,我局组织市农检所及水产苗种企业较多的镇街共15名在编技术人员参加了2023年新增渔业官方兽医考试并全部通过。接下来,我局将参照官方兽医管理,将渔业官方兽医纳入培训计划,按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黄乃良,联系电话:8832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