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农函〔2023〕123号
农工党中山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农业产业龙头,助推我市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32040号)收悉,经综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乡村产业的关键环节。该提案从培育企业、产业链条延伸、政策支持、人才等问题出发,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过程中的不足,并针对性提出了宝贵建议。提出的建议符合中山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对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全部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逐一落实。
一、重视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
(一)多级培育龙头,打造梯次发展格局
重点培育一支国家、省、市三级联动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队伍,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引领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推动全市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全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2022年,我市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总数达86家;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总数达20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企业类型涵盖种养、农产品加工、流通配送等农业产业链条全领域,通过整合资源要素,实现龙头企业年营业总收入136.96亿元,其中涉农营业总收入101.46亿元,带动农户9.3万户,带动农户增收总额26.6亿元,在规模化基地建设、现代种业、种养设施升级改造、品牌创建、冷链物流、智慧农业、现代营销体系等环节发挥显著示范引领效应。
(二)科技赋能农业企业驱动创新
我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多种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在现代设施装备、信息技术及生物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原始创新、协同创新,提升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截至2022年底,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共有研发人员885人,科技研发投入2.3亿元(其中自主研发投入2.19亿元);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4个,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22个;累计获得当前有效发明专利数量178个、实用新型专利数量299个。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之一,也是以科技创新推动发展的企业标杆。该公司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广东省淡水养殖和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近年来获得风味淡水鱼干加工、草鱼分割处理方法、罐头盒改进结构等多项专利。同时,我市还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积极对接农业科技创新性成果,促进技术创新和推广转化。
(三)加强用地政策保障
一是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我市启动《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以下简称《规划》),在各部门、各镇街等多方共同努力下,形成《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目前,《规划》成果已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我市将继续跟进《规划》报送审批程序,争取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尽早批准实施,为我市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总体规划保障。二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方面。一方面全力支持乡村重点产业发展。对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家庭手工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项目,引导项目尽可能将土地性质保持为集体建设用地性质,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长远生计,积极争取省指标支持。另一方面专项保障乡村振兴新增用地需求,每年安排不低于10%年度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同时按照50亩/园标准向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预留计划指标,待项目实际实施用地报批时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予以充分保障。2019年至今,我市累计完成了长禾肉联加工厂搬迁项目、金溪经联社农业产业创意园项目、珠江口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产业基地等6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共计14.0058公顷用地报批。三是加强点状供地项目土地供应及设施农业用地保障。《中山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已于2021年12月出台。该《实施细则》明确,对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的,可考虑通过“点状供地”方式实施。对于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用地中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或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农业设施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规定,在所属镇街政府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保障农业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其中,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的,由镇街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四)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依法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更新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用好《广东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税费政策措施指引》《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做好定向政策辅导和了解企业涉税诉求,全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二、加快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市以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任务,发展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支持龙头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构建农民主体、企业带动、科技支撑、金融助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一)修订印发管理办法,规范发展
2022年,我市修订并印发《中山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将企业经营规模、效益、质量、竞争能力等方面作为考核评分项,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的导向作用。同时,强化指导服务,引导农业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建立现代化经营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股份制改造。
(二)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一是利用中山市惠企政策导航平台,及时更新我市涉农领域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补贴政策公开、查询、业务申报等政务办理流程。二是通过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同步公开最新的涉农补贴领域标准化目录、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方式等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的服务指引。三是建立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微信工作群,积极向广大企业推介涉农优惠政策,并同步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对接合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及监测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日常管理、微信群等方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更新管理理念,建立现代化经营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论坛、媒体、展会等多种渠道,运用好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注重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宣传创新示范工作,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宣传示范典型,营造推动龙头企业优化管理体系、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农业产业品牌宣传建设
(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连片集中发展优质水产、精品花木、特色水果、绿色蔬菜等特色产业。建成西北部、东北部和古神公路百里绿色园艺长廊片区,种植面积超11万亩;我市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绿化苗木交易市场,小榄镇、横栏镇、古镇镇获“中国花木之乡”称号。水产养殖持续发展,全市水产养殖面积30多万亩,产值90多亿元,淡水养殖产量位居全省第5,四大家鱼占香港市场的40%、澳门的80%,三角镇获“中国生鱼之乡”称号;加大“放心菜”基地建设,推进蔬菜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出口澳门蔬菜占当地市场的50%;促进全市小水果基地整合优化,推进优品水果生产,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果业,拓宽水果产业发展空间。坦洲、三乡、民众、神湾、南区等镇街逐步形成了休闲观光果业区域。坦洲镇获得“广东省特色水果之乡”,成为广东省第一个特色水果之乡,神湾镇荣获省“神湾菠萝之乡”称号;我市是全国重要的腊味加工基地,全市腊味企业超过300家,腊味年产量4万吨。
(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我市以中山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建设以岭南花木、特色水果、优质水产及广式腊味等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产业园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推动乡村产业特色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建设高标准种养殖基地。打造六沙村西宁产业+旅游花卉种植示范园、六沙村合生围苗木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区、三沙居家花卉种植+交易示范园区等示范项目,促进花木产业高质高效;开展自动化设施升级,智慧投料模式覆盖水产养殖面积超过4000亩,同时引入5G技术为水产养殖产业发展赋能,实现养殖生产效率提高约30%,运营成本降低15%以上。二是升级农产品加工设施。着力补齐黄圃腊味、水产等产业转型升级短板,升级自动化生产线设备,加快研发腊味、水产、石岐鸽等预制菜产品、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大力发展更方便运输储存,更易于烹调食用深加工产品,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价值链呈前延后伸融合发展模式。三是完善配套,优化发展公共服务能力。我市将进一步聚焦延链补链强链,依托检测中心、研发中心、数字化农业设备等建设,建立统一产品标准、实行分级品质管理,提升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及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示范带动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三)开展特色农产品多元营销
一是设计发布《中山市特色农产品采购导图》,指引采购商和消费者采购中山市优质品牌产品,并在主流网络平台宣传发布,提升全网传播影响力,打造采购消费热点。建设中山市农产品云展会小程序,作为中山市品牌农产品线上专题展示。二是开展“特色产品+粤菜师傅”宣传推介活动策划,联合知名酒店餐厅,邀请粤菜师傅制作中山食材宣传推介节目,以中山特色农产品为原料烹饪特色菜。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数字营销。推动“农民网红”新农人等开展直播带货、推荐产品,以年货节为契持续大力培育新农人主播;通过短视频、线上线下海报等方式,为中山年花年货代言打CALL。据统计,“云上花市”平台浏览量达到30万人次,成交额近20万元;广东移动直播间2小时直播浏览量达到3.6万人次,有效畅旺了农产品销售,提高本地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四是开展中山市特色品牌农产品粤港澳大湾区系列推介佛山站、中山站、东莞站、广州站4场活动,推动中山市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精准开拓市场,有效扩大品牌影响力。通过持续的石岐鸽、黄圃腊味、中山脆肉鲩、三角镇生鱼、神湾菠萝5大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素材制作,形成媒体矩阵报道,覆盖包括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经济科教频道、中山公共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内容及活动宣传覆盖全国1477.53万人次,带动核心企业营业额增长超1300万元。
四、加大农业产业资金支持力度
(一)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2023年市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发展类资金1.74亿元,对农业产业生产各方面进行补贴。同时,稳步推进农业“政银保”项目实施,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按照《中山市农业“政银保”项目实施方案》,市设立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风险准备金3150万元,用于对贷款项目提供风险补偿,撬动合作机构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准备金规模10倍的贷款金额,且安排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经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大农户进行不超过贷款额度1%的保费补贴,从而进一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大农户“贷款难、融资贵”问题。
(二)设立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2年4月,为规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印发《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探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效形式,优化资金投向,共分主体培育、能力提升、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等七大专题,对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农企业或机构以及本市农业事业单位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政策性扶持。根据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我市通过组织开展示范认定奖励及贷款贴息工作,共下拨600万元,扶持9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3家市级龙头企业。2023年继续对前一年新认定的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奖励,共下拨资金129万元;同时,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工作,预计下拨贴息资金380万元。
(三)加强金融服务支持
一是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农业企业发展。通过建立分条线、分规模的涉农信贷考核监测体系、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机制等方式,对银行机构涉农贷款投放情况实施按月监测、定期通报并视情况开展监管督导,推动银行机构将工作重点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截至2023年3月末,我市涉农贷款余额623.94亿元,比年初增长13.62%。二是创新农业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围绕产业园园区建设开发、园区实施主体生产经营等领域,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行业标杆性领军企业等重点对象创新推出专属金融产品,如农园微e贷、农业龙头贷、农担经营贷、阳光普惠贷、农担贷等专项信贷产品,为农村产业发展灌溉“金融活水”。推动银行机构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结算、信贷支持等多样化金融服务。如农业银行中山分行为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多种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三是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指导银行机构开展信用建档评级工作,为精准开展涉农金融服务夯实基础。截至2023年3月末,辖区银行机构对1307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规模化养殖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了信用建档评级工作。
五、强化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建设
(一)积极培育“乡村工匠”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工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8号)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落实“乡村工匠”工程,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平台载体开展技能培训。2022年,我市共培训培养“乡村工匠”1637人次,其中获得“乡村工匠”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1463人次、获得“乡村工匠”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6人次、举办“乡村工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6场次,建设“乡村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评定通过“乡村工匠”职称118人。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申请300-3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二)积极培育乡土专家
下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农农函〔2022〕73 号),压实各镇街的工作任务。经积极发动,我市通过中国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申报的乡土人才数量共99人,初步审核通过91人。组织13名生产经营水平高、产业发展能力强、执业从业理念专及示范带动作用大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申报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人员。组织推荐4名同志参与2022年“广东省十佳最美农技员”评选,其中梁金明、卢炜乐被评为广东省农技推广能手。
(三)引进优秀人才,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结构
2022年4月23日,我市推出《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简称“人才23条”),启动实施“中山英才计划”。其中,调整人才分类体系,对在我市全职工作的两类人才给予支持。一是对特聘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由工信、科技、卫健、教体、宣传、农业、人社部门分别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和综合领域评定一批“高、精、尖、缺”香山特聘人才。特聘人才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标准发放补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二是对青年后备人才给予基础支持。对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给予相应货币化补贴。另外,“人才23条”全面提升人才子女入学、医疗服务、金融支持、安居保障等服务保障措施,为人才到中山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和政策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中山乡村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何思雨,电话:88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