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该规划被列为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十四五”时期中山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性文件。
规划在编制思想上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培育精勤农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根据规划,我市在“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的定位是以“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都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示范区”为主要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果,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为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展望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成效显著。
附件1:《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全文
附件2:《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解读
附件1: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十四五”时期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国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认清形势 准确把握新阶段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更加坚实
“十三五”时期,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产业布局加快优化调整。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优化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格局,重点发展水产、花木、水果、蔬菜、粮食、休闲农业六大类产业,优势农业板块动能激发,沿西江流域镇街的优质水产品养殖带和古神-沙古公路百里花木产业带初步形成。立足各镇街特色农业资源,推动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认定工作,现有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7个、专业村22个,全国示范镇2个,省级专业镇6个、专业村16个,农业发展镇街特色更加突出。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步构建。重要农产品供给有效保障,稳定粮食生产,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农产品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农业加工业发展,认定8个市级农业公园,其中3个省级农业公园。大力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建设东升脆肉鲩、横栏花木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黄圃被评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全市经确权的承包地流转面积52.05万亩,流转率94.5%,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5522户,面积超15万亩,年产值17.9亿元。
表1:中山市“十三五”主要农产品产量
农业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农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科技兴农体系不断健全,大力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良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推广农业物联网、工厂化育苗、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开展农业“五新”科技入户项目。推行农产品品牌战略,12家企业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流通企业,黄圃腊味和神湾菠萝入选为“粤字号”县域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榜。推广应用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厕所革命、田园窝棚整治、三线整治等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基本完成,22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市干净整洁村达标率100%,其中136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超额完成省要求达到60%的目标,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示范村,岭南乡村风貌初步凸显。古鹤村和曹边村获国家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称号,神溪村获“广东特色名村”称号,“横栏水乡花田农业观光游”精品线路获评 “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小榄新市村(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规范重建一批风貌与田园相融合的农田棚舍,全力打造美丽田园。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农村公厕,2018年以来累计新改造农村户厕271座,实现每个行政村配置1个以上标准化公厕。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实现镇街和建制村100%通双车道公路,村(社区)内100%通硬化路,集中供水覆盖率100%。
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入推进。顺利完成海洋渔业职能承接和机构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确份额确地到户”的确权模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17.79万户,颁证率95.6%。不断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共有233个村(社区)完成改革,完成率93.7%,确认股东94.15万人。积极推进股权继承和流转,拓宽股权权能。搭建“网上平台、流程审批、分级管理”的农村三资管理服务系统,建有镇街资产管理机构24个,村级交易工作站289个,覆盖率和联网率均达100%,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
农村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以产业兴旺带动农村富裕、农民增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合作社+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模式,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提振农村集体经济。实施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农业“政银保”项目覆盖面进一步拓宽,金融支农普惠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6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45:1。
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内精准扶贫方面,定点帮扶肇庆市和潮州市的131条相对贫困村、59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724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出列。累计投入财政帮扶资金12.62亿元,社会帮扶捐款捐物0.85亿元,“三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帮扶工作全面见效;东西部扶贫协作方面,结对帮扶的昭通市4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全市25个镇街组成4个组团,结对云南省昭通市大关、盐津、绥江、永善4个县,累计投入财政援助资金8.82亿元,社会帮扶捐款捐物3.7亿元,实施扶贫项目360多个,带动近25万人脱贫。
表2:中山市“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更加紧迫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三农”工作面临挑战。国际形势空前复杂多变,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大流行肆虐全球,触动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格局深刻调整,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对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带来重大考验。
对标对表现代化目标要求仍有不少差距。农业全产业链有待建立健全,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有待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资金、技术、人才向农业产业流动仍旧存在不少难题。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较缓慢,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仍需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持续巩固,岭南特色乡村风貌需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集体资产股份权能需进一步拓宽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模式有待创新。新时代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农村基层治理、乡风文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第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机遇更加凸显
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构建“双循环”新格局的战略机遇。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引擎。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以乡村产业创新推动工农产业融合,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打破城乡区隔,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能够形成更多的经济增长点和增长极。
“双区驱动”战略机遇。乡村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在提供优质农产品、保障水资源安全、建设生态防护屏障等方面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提供重要支撑。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统筹起来,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推动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互促共生,必将促进各种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牵引带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国家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省委明确把“推进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作为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取向,中山推动城市环湾布局向东发展,承接深圳创新资源和产业溢出,为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更大空间。
第二章 求实创新 科学谋划思路目标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以新思路凝聚新共识,以新目标引领新发展,努力建设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都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示范区。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培育精勤农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建设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都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示范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四个优先”,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坚持规划引领,激发活力。在强化市级统筹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镇街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积极性,激活农民主体、激活各类要素,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汇聚,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农民主体,增进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统筹实施城乡配套改革,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加快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为突破点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效升级,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中山样板”,争创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都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示范区。充分考虑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的区位与发展要求,坚守农地规模与功能的同时,结合城乡一体化、全域城市化的要求,依托特色农业、岭南田园风光,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培育特色民宿、农业公园、康养休闲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不断提升都市农业的发展质量与效益,建设都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的“中山样板”。
粤港澳大湾区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示范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呈现岭南特色乡村风貌和新时代中山乡村风貌。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和丰富乡村经济新业态,推动乡村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深度挖掘农耕文化、乡村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传统村落资源,培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乡村旅游“打卡点”。全面提升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环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山样板”。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果,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为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一区一带多节点”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效,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深入实施,乡村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振兴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以精细化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农村现代化加快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全域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岭南特色乡村风貌更加彰显,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形成,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各展所长的精美农村加快建设。
农民现代化加快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不断健全,乡村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激发,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精神风貌积极饱满,精勤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综合改革取得重点突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级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
展望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成效显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示范效应不断增强,中山特色农业品牌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内涵更加丰富,乡村治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表3: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目标表
第三章 突出特色优势 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高标准建设优质水产集聚区、特色花木经济带,推动特色农业集聚化、产业化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第一节 构建“一区一带多节点”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一区:高水平建设优质水产集聚区。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需求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减量增收、提质增效为着力点,以西江沿线养殖带为重点区域,以推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主要抓手,加快构建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努力创建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市,创建国家和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推广疫苗免疫,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种业兴渔”战略,选育推广优质、高效、多抗、安全的水产养殖新品种,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升水产养殖良种化水平,建设省级水产良种场2家以上,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推进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建设。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建立健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指导和执法检查,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稳步开拓港澳活鱼出口市场,培育壮大一批水产品加工企业,推动建设涵盖珠江西岸及粤西地区的水产品交易大平台。
一带:做优做强特色花木经济带。以古神、沙古公路沿线地段为核心,重点发展绿化苗木、特色花卉、食用花卉等,引导企业向产业上下游延伸和配套产业拓展,打造集科研、生产、展览、交易、休闲旅游产业于一体的百里花木长廊。引进和培育适销对路的新品种,推进绿色苗木生产基地、特色花卉产业基地建设,促进花木产业基地特色化发展。依托花木品种展示中心,做大做强花卉苗木之乡品牌,推动花木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花卉苗木交易中心。进一步拓展花木产业的文旅功能,开发食用花卉产品,弘扬花卉文化,发展花卉观光、生态游。
多节点:打造多个特色农业发展节点。立足全市农业资源禀赋,统筹城乡一体化与都市农业协同发展,壮大特色农业。推进水稻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模式,结合水稻生长习性发展观光农业、创意农业,提升神湾禾虫稻、三乡桥头大米、南朗崖口香米等本地大米品牌价值。选育优质本土水果品种,丰富水果果品结构,支持神湾菠萝标准化生产,推动水果家庭农场提质发展,创新水果营销方式,发展水果采摘游,提升神湾菠萝、火炬和民众香蕉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擦亮坦洲水果之乡品牌。以出口为导向不断提升蔬菜安全生产标准,培育一批品牌蔬菜生产企业,支持坦洲、民众等镇街发展现代化蔬菜产业。
第二节 打造现代农业集聚发展平台
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提质扩面。做“特”产业,做精做深水产、花木、小水果等特色农业,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壮大。做“强”品牌,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对认定为专业村镇农产品,推动统一生产标识、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标志,促进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中山化、营销品牌化,实施专业村镇农产品品牌营销工程。做“大”市场,推动一批专业村镇农产品“建云上云”,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促进有条件的农产品网店、微商向网商、品牌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农产品电商示范点。
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行动。以调结构、抓龙头、创品牌、全链条、增效益为主攻方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园“1+N+N”模式,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以我市传统产业为依托创建特色核心园,提升东升脆肉鲩、横栏花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三角生鱼、黄圃腊味等农产品品牌优势,争创2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特色产业核心园为中心,重点发展脆肉鲩、生鱼、花木、腊味等优势产业,打造水产类、花木类、农产品加工类、冷链物流类跨镇街优势产业园,辐射带动全市同类产业发展。围绕家禽、粮食、岭南水果、蔬菜等其他特色产业,充分发挥石岐乳鸽、神湾菠萝等知名农产品品牌效用,培育一批精品农业产业园。
第三节 促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构建高效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一批田头冷库设施和农产品净化、干燥、分级、包装、储藏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动现有设施装备升级改造,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的研发、引进和示范推广,促进农产品大幅度减损。开展特色大宗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生产应用,加快研发和引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化、专业化设备,提升精深加工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引导农产品加工产业向个性化、定制型食品发展,满足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促进加工产品多元化。探索建设水果、蔬菜、水产、畜禽产品四大农产品加工区,推动发展预制菜产业,引导优势农产品进园进区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集群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打造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农产品加工、体系化物流配送营销网络于一体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推动升级产地市场,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村级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民众快线、黄圃快线等物流通道建设,培育建设现代冷藏物流枢纽和供应链服务配送基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构建集生产、仓储、运输、销售、配送于一体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温控供应链体系,打造城市配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交易平台,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点的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零售终端体系,建设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现代农业物流枢纽网络。支持渠道商落地配、社区生鲜等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的新零售模式,面向城市鲜活农产品电商消费全面提升社区配送能力,加速推进农业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引导农产品资源、采购商资源、媒体资源、营销人才资源线上聚集,丰富农村电商业态类型,引导培育农村电商主体,促进产销有效衔接,扩大特色农产品销路。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以乡村休闲旅游业为“径”融合农文旅,讲好乡村故事,吸引居民望山见水忆乡愁。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结合特色农业发展优势,建设和提升一批农业公园,发展生态观光、农事体验、休闲垂钓、观光采摘、户外拓展、研学示范等业态,开发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综合体验项目,推动形成乡村美丽经济带。发展乡村特色文化旅游,加强古驿道、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文物古迹等农业物质遗产保护,传承发扬民俗文化、戏曲曲艺、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非遗活动“品牌化”“节庆化”,打造具有农耕特质、文化特色、地域特点的乡村休闲旅游文化项目。引导岭南特色食品与乡村休闲旅游相结合,鼓励优质特色农产品实现地产地销、就地加工,发展乡味食堂、风味小吃、特色食品,培育精品农家菜和厨艺达人,举办乡土菜、农家宴推介和大赛。到2025年,乡村休闲旅游游客接待人次达550万。
第四章 发展精细农业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促进农业精细化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严防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严格规范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推动农田土壤改良,通过集成推广调酸控酸等土壤改良技术模式,建立土壤酸化耕地治理示范区,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质量等级。指导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使用肥料、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健全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对耕地质量和耕地利用情况实行长期监测。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持续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通过合理规划、适度归并,实现高标准农田相对集中。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方面加大建设管理力度。以“宜机化”为目标,规范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持续推进田间道路、泵站更新等改造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推动农田基础设施管理智慧化。到2025年,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0.3万亩,打造珠三角农田建设样板。
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坚持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提升粮食自给率和粮食生产效益。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强化对粮食主产镇街的政策倾斜,扶持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保障产粮大镇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鼓励农民充分利用农闲季节和零散土地资源发展粮食生产,探索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稻-菜”“稻-薯”“稻虾共作”等模式,提高种粮效益。继续实施“菜篮子”工程,做大特色小水果产业,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和生态健康养殖,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推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加强农业生产安全治理。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进涉农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废物以及渔船渔港安全、变形拖拉机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促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完善涉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涉农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快形成涉农企业安全发展内生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涉农安全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建立完善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涉农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农业生产安全全社会治理的良好格局。
第二节 实施质量强农战略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谋划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开展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数字化和源头化管理,规范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模式,确保畜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五大品类,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三大类主体,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不断提升试行主体合格证使用率。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全部纳入追溯管理。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镇街两级运作体系,强化技术力量,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构建高效运转、数字支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不低于98%。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市场标准,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作,共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应。
推动特色农业品牌振兴。抓好顶层规划,突出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农业品牌发展规划,推动中山品牌农产品更好的“走出去”。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农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行业协会品牌建设作用,探索推动建设全市统筹的品牌农业专业化服务平台。围绕优势和特色农产品,以中山公用品牌为核心,将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培育花木、生鱼、脆肉鲩等“大而优”的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神湾菠萝、坦洲小水果、三乡塘敢萝卜等“小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充分发挥组织化、产业化优势,加强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培育监管保护机制,建立动态管理的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大品牌保护力度,鼓励和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两品一标”认证等,加强品牌质量保障和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大数据强化监管,推动优质农业品牌创建。
第三节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培育地方优质良种。打好种业翻身仗,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加强品种引进和推广,加强与先进技术和资源对接,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做好石岐鸽、中山麻鸭、中山沙栏鸡的提纯复壮和保种工作,加强种植业品种改良,选育一批适销对路、品质优良的菊花品种。开展水产养殖种业提升计划,加强乌鳢、对虾、四大家鱼等养殖大宗优势品种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和提纯复壮工作。加强种业主体建设,推动苗种培育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与提升,鼓励发展水产良种研发基地。开展水产良种场认定,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探索以石岐鸽保种场为基础,引导企业积极探索“种业总部+基地”发展模式,提高优良品种资源影响力和市场效益。到2025年,良种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6%。
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加快农作物生产各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发展水稻机插秧、烘干为重点的水稻全程机械化,全面提升园艺、畜牧、水产、蔬菜种植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到2025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2%。鼓励集约化、工厂化、生态循环养殖,支持水处理装备、低温节水运输装备以及水产品收获等养殖农机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设施农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智能化农机。推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农业装备设施向产业带集聚应用。
促进农业数字化赋能。推动“数字+农业”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产业链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大数据发展,推动建设中山市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采集队伍,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研发推广实用性农业信息服务移动端,利用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重点在农用无人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生产远程视频诊断等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实施“数字+农业”行动计划,实现现代都市农业向数字化、标准化、市场化转型,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四节 加快农业绿色化发展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全面开展养殖池塘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设高标示范性美丽渔场、“塘头小站”、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以及养殖尾水零排放示范区,到2025年前实现水产养殖池塘尾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尾水达标排放。探索实施农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健全监测网络。
推广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提升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能力,实施草地贪夜蛾、红火蚁阻截防控行动,到2025年建立4个实蝇监测点,4个水稻病虫监测点,8个草地贪夜蛾监测点,3个红火蚁疫情监测点。优化畜禽养殖业区域布局,推动小散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型、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推进养殖池塘转型升级,大力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支持工厂化水产养殖基地和环保型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到2025年,各项行动力争各建立一个示范推广基地(点)。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建设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按照“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理念及污染防治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畜禽-作物”“畜禽-果蔬”“稻-鸭共作”等循环示范模式。
第五章 建设精美农村 推动乡村风貌整体提升
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生态美丽宜居迈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从村庄点上出彩向乡村全域拓展,推动乡村风貌整体提升。
第一节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现有农村改厕成果,坚持质量优先,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不断提高农村新改建厕所质量实效。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因地制宜提升公厕风貌和标准。规范农村厕所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提升厕所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鼓励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稳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推动农家乐、民宿、休闲农业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引导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养生活垃圾分类好习惯,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不断提升。到2022年底,建成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特色精品村全部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标准。各镇街逐年推进辖区内行政村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要求,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22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体系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厕所尾水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水环境治理短板。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推进先进实用农村水污染防治技术。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5%以上,乱倒乱排得到全面管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第二节 提升村容村貌“颜值”
全域实施“五美”专项行动。实施“美丽家园”行动,以“三清三拆三整治”成果为基础,全面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农村“四小园”建设。实施“美丽田园”行动,全面清理整治田园垃圾杂物,规范整治小散乱畜禽养殖场,加强路边、田边、塘边等环境卫生管理,推动农业公园、家庭农场与打造岭南田园风貌融合建设,推进建设若干都市农业景观区和乡村田园综合体。实施“美丽河湖”行动,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监管,推进乡村碧道建设,推动鱼塘改造升级,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水环境。实施“美丽园区”行动,全力推进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加强村域范围内工业园、农业产业园等厂房外立面风貌管控,整治清理周边乱搭乱建和积存垃圾,搞好园区绿化美化,扎实提升园区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现园区“形态美、内在美、持久美”。实施“美丽廊道”行动,高质量建设碧道工程,注重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四沿”区域环境整治,打造沿西江水道、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洪奇沥水道等4条乡村型生态廊道。
全域推进农房管控。结合实际落实“一户一宅”政策。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农村报建协管员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鼓励农民集中建房,推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乡村居住用地布局,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创造条件。推动建设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推进宅基地分配、审批、流转、利用、监管、统计调查等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面建立规范有序、管控有效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新秩序。
全域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分类推进岭南水乡、农田生态、人文历史、岭南(侨乡)古村落等不同风貌特色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湾区样板精美乡村。编制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建设技术导则,强化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结合“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硬化、古驿道保护修复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整治提升,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建设美丽驿道和风景长廊,引导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农业景观。到2025年,全市不少于10%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建成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比例达到100%,8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基本建成岭南水乡-鸡鸭水道、西江和五桂山(岐澳古道)3条美丽乡村风貌带(乡村振兴示范带)。
第三节 构建乡村治理“中山模式”
提升以党建引领的治理体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高质量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落实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各类组织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深入推进 “头雁”工程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实现“选、育、管、用、储”全链条管理。积极推进非户籍委员选举试点工作。大幅提升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党建引领网格管理,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深化模范党支部创建行动,打造一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实施“同心圆”党建服务中心建设行动,创新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到2025年,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格局进一步健全。
提升文化兴村水平。以文化铸魂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中山特色文化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新路径,书写好文化兴城这篇大文章。加强乡土文化建设,按照“一村一规划,一村一特色、一村一品牌”的要求,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发掘和保护一批传统村落,活化利用宗祠、侨房、古树、古井、旧学校等资源,深挖里溪村、杨殷故居、珠江纵队司令部活动旧址等红色资源,传承发展侨乡文化和岭南乡村文化,打造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文化之乡、精神家园,增强农民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彰显乡村治理人文底蕴。以农民为中心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升文化展示体验空间,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积极培育新乡贤,整合传统乡村优秀文化治理资源,以优秀文化滋养乡村治理,不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提升助农服务能力。增强镇街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好带动农村作用。充分发挥镇街服务农村和农民的作用,强化镇街公共服务职能和服务能力建设,把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健全市-镇街-村三级公共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加大镇街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镇街、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乡村旅游公路和绿色公路,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载体,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各类协商活动,支持妇联、共青团、残联、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参与乡村建设,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合理引导红白事消费,组织农村居民开展关心爱护困难老人、独居老人活动,弘扬道德感召力。大力实施农村“雪亮工程”,健全“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模式,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第六章 培育精勤农民 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全面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健全农民稳定增收机制,大力培育一支数字农村时代的乡土人才队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实施农民致富增收行动
推动农民高质量就业增收。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推动农民充分就业。大力开发乡村就业岗位,引导城乡劳动者积极投身乡村产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就近招聘农民,支持农民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中就业。支持有条件的镇街结合农业创业孵化项目,开展就业见习、实习实训等工作,并适当给予资金补助。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并积极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依托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网络积极推进线上线下就业网络招聘活动,提高线上就业服务便利度和可及性。
有效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运作规范、经济效益好的示范性家庭农场,推动家庭农场质量数量双提升。探索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完善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和补偿机制,加大贷款贴息和保费、担保费补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增信服务,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红利。推行“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大园区、小农场”等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格局,让更多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利益。
创新农民财产性增收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健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推动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家庭工场、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激活农村闲置资源的财产价值。落实征地补偿款、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补偿资金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集体物业产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收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分配使用,健全使用分配监督管理机制,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权。鼓励农业保险创新,加快创新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专业合作社深度合作拓展助农服务,推动金融资源与水产、花木等中山特色农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金融服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
落实好各类财政补贴增收。完善粮食直补政策,适时调整粮食直补的补贴标准。积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予以贴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调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内陆捕捞业转型升级,按照渔民自愿原则,鼓励渔民拆旧建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优化农业保险政策制度与工作机制,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全市粮食、水产、花木、水果等种养业主要品种,构建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积极开展农业“政银保”项目,对农业“政银保”项目等合作农业贷款按一定比例补贴保险费用。
第二节 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力度
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推动农民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提升,加大农业学历教育、技术培训力度,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业创新创业课程培训,把电商网红、网上营销等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内容,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强50岁以下农业从业人员的技术与经营管理综合培训,到2025年,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7000人次。创新培训载体,推动建立新型数字农民学习平台,依托乡村振兴专家库资源,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作用,形成“平台+专家+服务”的业务模式,提升农民培训的可及性和便捷度。建立健全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培训体系,完善市-镇街-村三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推广“家庭农场主”“粤菜师傅+乡村旅游”“特色农业+农家乐”等农民就业创业模式。鼓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提升专业技能。实施“乡村工匠”工程,建立健全乡村工匠培养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广泛开展乡村工匠职业技能竞赛。
支持乡村人才创新创业。以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为核心,搭建一批农业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鼓励返乡大学生入园创新创业。推动农业种养及加工基地、农副产品产销大户与电商创业者建立“零距离”对接机制,大力促进“产业特色+”的订单式创业就业,借助“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打造特色农产品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在线营销,推动形成“电商创业者+农产品基地”“电商创业者+农民合作社”“电商创业者+农户”等农业电商创业新模式。继续优化农村创新创业服务,扶持认定一批农村创业孵化基地。
第三节 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道德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细落小落实,大力弘扬优秀家训、家规、家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整治不良习俗,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乡村乡风文明评选活动,推动中山特色志愿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深化文明村镇创建,高标准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培育文明乡风。鼓励基层探索建设镇街(村)史馆、方志馆、农耕文化馆、家风家训馆等文化场馆,高标准推进南朗家风家训传承基地建设。
丰富乡村文化活动。实施公共文化铸魂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创新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提升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鼓励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深入发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活态文化,打造岭南特色乡村文化项目。整合优质资源与力量,开展乡村艺术普及活动,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开展农民运动会、全民健身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开展“村晚”等富有文化特色的农村节庆活动,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名片,打造节庆新民俗。
第七章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打造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中山样板”
把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发挥城乡统筹发展的传统优势,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子,提高全域中山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促进城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
第一节 全面激发农村内生动力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长久不变”实施,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完善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体系,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鼓励承包农户增加投入,保护和提升地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农户承包地进行农田整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巩固和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探索在融资担保、农业保险、农业补贴、耕地轮作休耕、乡村产业规划编制等多领域应用承包地确权成果。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探索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保障所在村村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探索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网格化管理。在政策框架内,稳步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股权固化不变,成员动态调整,权益户内共享”的思路,在维持现有农村股份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和管理,建立动态增减机制,推行股权到户管理,探索在家庭户内部进行股权的再分配等制度性改革,推动集体成员动态管理和股权静态管理相衔接。健全农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组织章程、运营管理、资产监管、民主监督、收益分配等各项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第二节 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效升级
加强市镇(街)统筹发展。推动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市、镇街发展规划,融入市、镇街发展大局。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集约化利用,探索采取全域综合利用模式,以片区、产业集群为单位,统筹利用涉农土地资源,打造集约规模经济,探索推动各镇街建设以村集体经济为主导的统筹平台。完善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留用地政策,多渠道满足村集体建设经营项目、公共设施用地需要,优化镇街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统筹力度,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强化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范引导,采取协商收储、兼并重组、合作开发、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等方式,加快推动集体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构建市-镇街-村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济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农村生产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减轻村集体公共服务负担,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推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控,支持村集体改造升级低效物业,整合开发建设用地,依法处理土地历史问题,推动集体物业、厂房、旧工业园区改造为高科技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经济项目,带动农村产业振兴,促进租赁型集体经济转型升级。鼓励村集体利用民营企业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或以合作、入股、租赁等方式,促进资本与项目高效对接。探索推行“镇街主导开发,镇村合作分利”的发展模式,由镇街对村的工业厂房等自有物业实行集中统租、改建装修、腾笼换鸟,以大企业统租替换小企业分租,提高物业租金收入。支持农村集体闲置资金资本化运营,有条件探索实行集体资产和资本运营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鼓励村集体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捐赠资金等,通过信托、合作、入股、投资等方式,发展稳健投资型、管理服务型经济,提高集体经济经营效益。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整合村(社区)资源和人力,承接工业园区、文化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公共停车场等公共物业管理。“十四五”期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实现持续稳步增长。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依法确立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法人地位,充分发挥其在管理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和服务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各项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推动集体公积公益金和土地补偿款提留的落实,留存发展资金做大做强集体经济。探索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款管理专户,明确集体提留土地款使用范围,规范土地款管理专户资金使用。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扩容提质,健全资产管理、信息公开、交易规则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文件,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规范有序,实现全覆盖。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制度。
第三节 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实施城乡融合示范区建设行动。强化镇村融合发展,加快理顺经济发达镇、城中(郊)村等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小城镇联结城乡作用。推进三乡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建设,选取雍陌、塘敢、西山三个行政村为试点区域,以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数字乡村发展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发展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为重点,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推进小榄、三乡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公共服务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促进“以镇带村”一体发展,到2025年,试点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依托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岐江新城三个核心平台,全力打造新增长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稳步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城乡空间布局,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推进全域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和共建共享,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的体制机制。强化城乡一体设计,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城镇建设、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推进相邻村庄连片统筹规划。完善村改社区管理机制,继续推动村改社区在市政规划、基础设施、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财政供给等方面与城市社区相衔接。通过城乡间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全面实现城乡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要素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各类资源配置效率。
推动资源要素更多向农业农村流动。加大农业农村人才支持力度。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实施乡土人才引育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新乡贤返乡,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制定人才下乡返乡留乡激励保障计划,激励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大农业农村用地支持力度。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要求,按照作物种植类、畜禽养殖类和水产类实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和规模,简化设施农业用地程序。推进点状供地支持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优先盘活使用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项目。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支持力度。贯彻执行各级扶持“三农”发展的各项惠农政策,按“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创新普惠金融服务农业农村途径,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第八章 巩固拓展成果 助力脱贫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当地所需、中山所能”原则,落实新阶段东西部协作贵州省六盘水市和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潮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目标任务,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5年过渡期要求,帮扶工作重点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全市镇街形成3个组团与六盘水市3个已脱贫县区建立协作关系,加强人才支援与交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助力协作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形成强大合力。加强劳务协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当地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结合六盘水当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通过“中山企业+六盘水资源”“中山研发+六盘水制造”“中山总部+六盘水基地”“中山市场+六盘水产品”等模式,全面加强一二三产业协作。依托广东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优势,推动六盘水市农产品进机关、进商超、进网络、进会展、进学校、进协会、进饭店等“七进”活动,加强消费协作。推动两地工商联、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建立对接联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开展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
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六盘水市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摆在重要位置,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点,对六盘水市结对帮扶县区,特别是乡村振兴国家重点帮扶的水城区给予集中支持。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产业发展等方面,因地制宜协助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协助六盘水市做好乡村规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加强教育医疗协作,提升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基层社区、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协助六盘水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进跨区域协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推动组团结对帮扶
实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把镇村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实施组团结对帮扶潮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设立驻市帮扶指挥部,建立结对帮扶双方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互访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以“经济实力较强镇街牵头+镇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方式,组建12个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分别结对帮扶12个重点帮扶镇,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红色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等重点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加强资金、人才保障,强化监督考核机制。
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民生保障,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共建农文旅深度融合型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在镇村融合发展,支持潮州市被帮扶地区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助力优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开展美丽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和绿化美化亮化行动,统筹优化配置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强化服务农民功能,提升农民幸福感获得感。配合潮州市被帮扶地区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九章 强化保障措施 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机制,科学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各镇街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负总责、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层面由市委乡村振兴办统筹协调,市各有关部门配合,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形成合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节 推进项目实施
以项目为抓手,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的重点项目,完善重点项目储备建设机制,强化重点项目前期论证,做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健全项目实施进程中各类风险预警体系,加强重点项目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形成定期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三节 带动社会投入
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统筹涉农资金,加大优惠扶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涉农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科研投入,发挥科研机构、院校作用,落实专家服务团队对接服务机制,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企业整镇整村助力乡村振兴。
第四节 强化法治保障
严格涉农土地用途管制,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督促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整合执法力量,充实执法队伍,改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责任制、评议考评制、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和农民的法律意识。
第五节 注重典型示范
积极探索在“三农”工作中改革创新,形成新模式、新做法、好成效、好经验。树立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展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成果、新业态、新模式、新理念。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或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总结提炼可复制的好做法和成效经验,广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名词解释:
1.“五新”: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推广应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
2.“1+N+N”:指一个核心园、多个优势区、多个精品区。
3.“五大行动”:指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
4.“四好农村路”:指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5.“四小园”:指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
6.“五美”:指“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
7.“四议两公开”:“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8.“两权”: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