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11-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3)。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日至3月10日。如对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部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屠宰与检疫管理科,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011室,邮编:528400,联系电话:88221383。
附件:1.2020年11-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2.2020年11-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产品损失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3.2020年11-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