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扶持镇街农业农村发展,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农业综合补助资金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农业综合补助资金”资金共计800万元,专项用于各相关镇街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推广、动物防疫、老区发展福利事业建设、其他农业综合发展等共五个领域的相关支出。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由镇街结合绩效目标统筹实施,请各镇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综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农农[2020]1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次下拨资金,统筹考虑确定2021年度实施的具体项目,确保完成下达的绩效目标,并相应确定本镇街全年度区域绩效目标(附件3),于本通知印发60日内将附件3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其中:
(一)实施项目原则上在各镇街提交的2021年储备项目范围内挑选,实施项目应确保在当年度开工实施并形成实际支出,年度区域绩效目标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备案。
(二)镇街农业部门及时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定期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支出进度不理想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三、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本批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李超卉,88221300;
(二)农业科技推广政策:科技教育科,吴泳贤, 88221270;
(三)动物防疫政策:畜牧兽医科,彭海燕,88221361;
(四)老区发展福利事业建设政策:扶贫开发科,郭倩雯, 88221986。
附件:1.2021年农业综合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1年农业综合补助资金目标任务
3.农业综合补助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