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有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专业水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已建立中山市乡村振兴专家库。乡村振兴专家库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农业农村项目评审,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设计和施工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力量,现采取公开征集方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有志于中山乡村振兴事业、有意愿从事乡村振兴服务的优秀专家,加入我市乡村振兴专家库。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按照申请条件,进行组织推荐或自行申请。
一、申报或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奉献精神强,自愿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二)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行业专家,具体专业如下:
1.具有规划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2.具有园林(设计)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具有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建筑装饰设计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4.具有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电信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5.具有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6.具有勘察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7.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8.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9.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经验。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振兴有关问题咨询和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二、征集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经我办审查符合资格的,纳入我市乡村振兴专家库,并进行公示。
(二)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
1.《中山市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相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推荐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评荐意见。
(三)个人申请者可以自行填写申请表向我办提出申请;各单位可对符合入选条件的专家进行直接推荐,并由专家本人填写申请表。
三、相关要求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可邮寄或扫描发送至我市乡村振兴办。联系人:孔宪坤;电话:0760-88226821;邮箱:sck1507@126.com;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07室。
附件:1.中山市乡村振兴专家参考类别
2.中山市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申报表
中共中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