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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1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1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项目资金共30万元,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和公示,按照《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农农〔2020〕37 号)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分配,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至承担单位。

  二、有关承担单位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使用并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管理,以备检查及审计。

  附件:2021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2021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