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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的管理,促进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顺利实施,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农业资源环境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保障。目前,我市农业资源环境遭受着外源性污染和内源性污染的双重压力,已成为影响农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一方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排放,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令人堪忧;另一方面,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不合理处置,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加剧了土壤和水体污染风险。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是实现我市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以生态农业建设为抓手,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任务重、工作量大,有关项目开展实施投资周期长且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短期内难以见到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粤府〔2021〕22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督文处〔2021〕27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 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粤农农办〔2021〕63 号)一系列文件部署要求,坚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设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用于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14号)第四条规定:“各部门按照“一个用途一个办法”的原则,制定分管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强化财政保障,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细化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的需要。

  二、起草依据和经过

  《管理办法》的起草,主要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14号)《中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农〔2018〕174号)《中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农〔2016〕7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号)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了我市的实际情况。

  从2021年2月开始,市农业农村局着手起草《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多次组织调研和研讨会,与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局机关业务科室就主要内容进行沟通协商,并征询市财政局和各镇街相关部门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于7月形成《管理办法》(审议稿),并于7月14日至7月22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7月下旬报局班子办公会议审议通过,8月下旬通过市司法局法制审核。

  二、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六条,主要包含总则、资金使用范围及补助标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和资金管理、部门职责、信息公开、项目监督管理等条款,具体如下:

  第一章共3条,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资金来源以及遵循原则。

  第二章共4条,明确了项目类型、实施主体、补助条件、补助标准等。

  第三章共5条,项目绩效管理总目标、项目具体的细化绩效目标。

  第四章共4条,明确了项目资金申报、分配、公示、项目验收、拨付等环节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五章共5条,明确了项目实施主体、镇街农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镇街财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从而确保项目资金的有序实施和监管。

  第六章共1条,明确了项目资金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第七章共2条,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

  第八章共2条,明确了解释部门及有效期。

  四、《管理办法》的特点

  1.发挥项目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以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等项目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和环节,增强财政扶持的针对性,以点带面,积极推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2.明确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明确资金设立、管理办法、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公开、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要求。
3.更加注重绩效管理。进一步细化了绩效管理内容,突出绩效评价结果的作用,有利于对项目实施的事前控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