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渔船渔民管理暂停渔船出海作业的通知》精神,经审核,我市有1042人符合申领暂停出海补贴发放资格,有6艘渔船(船上任职人员27人)因违反防疫政策不予发放暂停出海补贴,按有关程序需予以公示。为做好我市发放渔民暂停出海补贴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镇街将《中山市发放渔民暂停出海补贴的公示》及补贴名单按照公示时间公布在当地渔港码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和政府网站等方便渔民群众阅览的地点,并通知渔民群众认真核对公示信息。
二、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各镇街认真核对各受补人在2022年3--4月份任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等情况,并于2022年7月2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
三、各相关镇街应对公示情况进行照相存档,并将公示照片于2022年7月29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李金明处。
附件:中山市发放渔民暂停出海补贴的公示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李金明,电话:8822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