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决策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决策公开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11-05 分享: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动物检疫监督水平,持续强化动物检疫监督能力建设,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根据《广东省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我局组织开展全市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现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屠宰与检疫管理科卢伟文,8822132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陈飞,88304013。)



  中山市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动物检疫监督水平,持续强化动物检疫监督能力建设,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本次行动,集中查找和整改当前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着力建设懂法守法、精通业务、纪律严明的工作队伍,构建完善全链条互联互通的动物检疫监督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动物检疫监督能力和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运行效能。围绕“以监促检、以检促防”的思路,针对机构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运行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理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衔接和业务协同。一是完善市、镇动物检疫业务衔接机制。明确市、镇动物检疫具体工作的承担单位及业务范围,确保动物检疫职责不落空、动物检疫工作有人干。二是完善动物检疫与监督、执法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农业农村、动物检疫、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全程紧密协作机制,明确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程序、时限、处理情况反馈等要求,日常检疫监督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三是完善动物检疫监督与动物疫病防控协作机制。依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全面掌握动物防疫状况,及时了解动物免疫、疫病监测等情况及动物健康水平,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技术支持。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要求,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和实际相适应的检疫工作力量,确保动物检疫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要把加强动物检疫队伍建设作为落实动物检疫监督制度的关键举措,强化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加强官方兽医信息管理。开展全市官方兽医在岗情况调查摸底,及时登录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完善人员信息,按要求新增新任命官方兽医信息,及时注销已调离动物检疫岗位人员的官方兽医资格。加强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账号管理,明确官方兽医及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防转借、盗用。二是加强官方兽医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官方兽医、签约兽医(协检人员)学习《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动物检疫的各项规定,市、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做好官方兽医线上考试工作,以考代训,以考促学,持续提高能力水平。三是规范官方兽医履职。督促指导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完善检疫工作记录。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实时上传检疫出证信息,原则上不得离线出证或者延迟上传检疫信息,不得延迟作废检疫证明。按照省统一部署,适时取消离线出证终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隔山开证”、开“人情证”、违规收取检疫费以及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行为。

  (三)应用信息手段,强化智慧监管。加强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动构建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智慧监管模式,实现监管闭环。一是做好检疫出证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省、市系统无缝对接。推进中山市动物卫生溯源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延伸应用,完善预警提醒、统计确认、目的地反馈功能,确保检疫数据准确可信。做好检疫出证信息对接工作,确保市内检疫出证信息实时上传至广东省动物溯源数据管理系统。二是推行“互联网+动物检疫”监管新模式。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推进动物检疫电子证照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探索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出证”一站式服务,逐步做到与畜禽免疫电子档案、官方兽医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联,实现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助推检疫监管转型升级。三是加强动物检疫监督闭环管理。按规定做好生猪等运输车辆的备案管理,落实备案车辆动态管理制度,对涉嫌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运输车辆,及时反馈备案地取消车辆备案资格。强化落地监管,严格执行入粤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制度,推广应用牧运通(中南运猪通)对监管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上传,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承运人等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反馈调入畜禽落地信息,实现调运启运地、途径地、目的地全程闭环管理。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1年11月8日前)。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将职责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11月4日前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机制、提升行动及官方兽医线上考试管理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11月8日前理清市、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情况(详见附件2、3),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实施阶段(2021年11月9日-2022年4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对重点工作、突出问题等实行现场指导、跟踪推进,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期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送月度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和取得的重大行动成果。

  (三)总结阶段(2022年5月1-31日)全面总结本次行动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突出问题和经验做法,2022年5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同时,针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措施,集中整改,推动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健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动物检疫监督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工作部署,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实施。

  (二)强化检查指导。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镇街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出证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置。

  (三)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多媒体资源,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宣传工作,对在检疫监督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及时进行报道和宣传,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予以曝光,为推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中山市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2.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

  3.镇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

  4.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