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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3-03-30 分享: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14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请各镇街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实施方案和附件2报至我局联系人处。

  二、请各镇街分别于2023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通过粤政易将附件3、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报至我局联系人处。

  三、请各镇街定期填报附件4,于每月最后一天前通过粤政易报至我局联系人处。

  附件:1.中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各镇街(单位)转基因作物安全监管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023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4.2023年__月份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刘绍连,电话:8822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