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方案
(一)资金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
(二)贴息对象。贴息对象为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三)贴息期限及标准。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贷款的时间无限制规定,仅对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发生且需要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并采取“双限”控制。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半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申报主体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融资项目库(网址:https://acpmp.agri.cn)注册账号,并录入申报材料信息;申报主体提交相关书面申报材料至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清单详见附件1),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24:00。
(二)镇街审核。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在管理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同步审核书面申报材料,登记申报时间,开展贴息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件齐全性以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镇街网上审核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24:00,并于7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局对口业务科室复核,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包括主体申报材料、附件4(镇街加盖公章)。
(三)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口业务科室对镇街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按申报程序报局计划财务科汇总。贷款贴息支付工作依照申报先后次序进行审核,待贴息额度支付完毕后将不再受理后续申报申请。
报送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联系人:
计划财务科 王宜 0760-88221335 朱任翔 0760-88221325
设施种植 种植业管理科 王琦 0760-88221381
设施畜牧 畜牧兽医科 彭海燕 0760-88221361
设施渔业 渔业管理科 刘海天 0760-88322017
冷链物流 市场与信息化科 黄燕 0760-88221721
烘干设施 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 曹健 0760-88221928
附件:1.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材料清单
2.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3.申报主体法律承诺书
4.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镇街审核汇总表
5.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
6.融资项目库操作指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